-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6-00031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6〕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2-26
各县(区、市)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文件精神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部分提出 "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要求,把美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以"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为主题的泉州市第九届校长读书班暨凯辉校长论坛。现就论坛征文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普通中小学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
二、活动步骤
(一)征文投稿时间。
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5月10日。
(二)文稿评审。
2016年5月,组织有关人员对文稿进行评审评选优秀文稿。
(三)汇编交流。
组织相关人员对文稿进行一定的整理修改,选取有代表性的真知灼见的优秀文章汇编成《凯辉校长论坛文集》。同时,邀请优秀文章作者参加泉州市第九届校长读书班。凯辉校长论坛交流发言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人选。
三、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校长读书班·凯辉校长论坛和论文征集活动,认真组织所属学校校长学习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文件及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撰写稿件,发动的面要广,稿件的质量要高,充分展示我市中小学校长队伍的素质与水平。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要借此契机认真总结本单位加强学校美育工作、改进美育教学的经验,进一步提升校长管理水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师生身心和谐全面发展。
(三)征文以"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为主题,校长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学校美育工作的价值意义""学校美育工作的实践探索""学校美育教学的现状、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式方法"等进行深入思考,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文稿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并将电子版本文稿(以"单位+姓名"命名)和《凯辉校长论坛征文信息表》发送至电子信箱yufeng7860@126.com。
附件:1. 凯辉校长论坛征文信息表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文件
3.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2月24日
抄送:省教育厅人事处,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凯辉教育基金理事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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