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5-00126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15〕13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9-30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市教科所:
根据《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泉教人〔2013〕113号)文件精神,泉州市将从2013年秋季开始每两学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对全市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考核。请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市教科所对所辖单位考核对象进行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两年周期的考核,考核指标、考核办法、考核等次按照(泉教人〔2013〕113号)文件规定执行,并于2015 年10月30日前将双面打印的《中小学教师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专项考核表》及《2015年泉州市市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用EMS快递至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3103,其余纸质材料由各县(区、市)及各单位存档备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mzhqzh@126.com。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28966008。
附件:1.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泉教人〔2013〕113号)
2.《2015年泉州市市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9月30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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