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5-00063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15〕6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5-25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选派中小学骨干教师赴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支教的通知》(闽教人〔2015〕44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今年我市选派赴南平支教教师共10名,具体选派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支教时间
1学年,从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
三、工作要求
1、有关县(市、区)赴南平支教教师的选派条件和享受的优惠政策和待遇,严格按闽教人〔2015〕4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支教教师主要从优质校中选派。选派工作由相关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协调,可采取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四、注意事项
1、各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应于6月日前将《2015-2016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教师推荐表》(闽教人[2015]44号附件3)和《2015-2016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教师选派汇总表》(闽教人[2015]44号附件4)报送我局人事科(含电子文档;书面材料,请采用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方可直达我科。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东海)C栋三楼市教育局人事科C3103室)
2、赴南平支教教师启程时间初定于8月下旬,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劲文 联系电话:22777351
电子邮箱:cjw686996@163.com
附件:1、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赴南平支教选派名额安排表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选派中小学骨干教师赴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支教的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5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印发
附件1: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赴南平支教选派名额安排表
| 所在县 | 支教学校 | 学段学科 | 需求人数 | 派出单位 |
| 光泽县 | 待定 | 小学语文 |
1 | 鲤城 |
| 待定 | 小学数学 | 1 | 泉港 | |
| 待定 | 初中体育 |
1 | 丰泽 | |
| 待定 | 初中数学 | 1 | 永春 | |
| 待定 | 初中英语 | 1 | 惠安 | |
| 顺昌县 | 待定 | 初中数学 | 1 | 台商区 |
| 待定 | 初中生物 | 1 | 洛江 | |
| 待定 | 初中地理 | 1 | 德化 | |
| 待定 | 小学语文 |
1 | 安溪 | |
| 待定 | 小学语文 |
1 | 石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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