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5-00063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15〕6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5-25
    关于选派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赴南平支教的通知
    时间:2015-06-01 09:52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选派中小学骨干教师赴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支教的通知》(闽教人〔2015〕44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今年我市选派赴南平支教教师共10名,具体选派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支教时间
      1学年,从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
      三、工作要求
      1、有关县(市、区)赴南平支教教师的选派条件和享受的优惠政策和待遇,严格按闽教人〔2015〕4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支教教师主要从优质校中选派。选派工作由相关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协调,可采取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四、注意事项
      1、各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应于6月日前将《2015-2016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教师推荐表》(闽教人[2015]44号附件3)和《2015-2016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教师选派汇总表》(闽教人[2015]44号附件4)报送我局人事科(含电子文档;书面材料,请采用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方可直达我科。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东海)C栋三楼市教育局人事科C3103室)
      2、赴南平支教教师启程时间初定于8月下旬,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劲文 联系电话:22777351
      电子邮箱:cjw686996@163.com

      附件:1、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赴南平支教选派名额安排表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选派中小学骨干教师赴省扶贫开发重点县支教的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5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印发

    附件1: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赴南平支教选派名额安排表

    所在县 支教学校 学段学科 需求人数 派出单位
    光泽县 待定 小学语文
    1 鲤城
    待定 小学数学 1 泉港
    待定 初中体育
    1 丰泽
    待定 初中数学 1 永春
    待定 初中英语 1 惠安
    顺昌县 待定 初中数学 1 台商区
    待定 初中生物 1 洛江
    待定 初中地理 1 德化
    待定 小学语文
    1 安溪
    待定 小学语文
    1 石狮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