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5-00062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15〕5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5-20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中小学教师赴西藏、宁夏和平潭支教的通知》(闽教人〔2015〕46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今年我市选派赴西藏、宁夏支教教师共11名,其中西藏1名、宁夏10名。具体选派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有关县(市、区)赴西藏、宁夏支教教师的选派条件和享受的优惠政策和待遇,严格按闽教人〔2015〕46号、闽委办〔2000〕159号、闽教人〔2001〕105号、闽教人〔2010〕23号、闽教人〔2011〕80号和闽教人〔2013〕6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选派工作由相关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协调,可采取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3、推荐人选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市教育局组织体检。
4、各县(市、区)要将援藏、援宁支教教师的选派工作与后备干部培养工作结合起来,注意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大培养潜力的优秀教师。
三、注意事项
1、各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应于5月27日前将《福建省赴西藏、宁夏和平潭支教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闽教人[2015]46号文附件4)和《福建省赴西藏、宁夏和平潭支教教师推荐表》(闽教人[2015]46号附件5,一式三份)报送我局人事科(含电子文档;书面材料,请采用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方可直达我科。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东海)C栋三楼市教育局人事科C3103室)
2、赴西藏、宁夏支教教师启程时间初定于8月下旬,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劲文 联系电话:22777351
电子邮箱:cjw686996@163.com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中小学教师赴西藏、宁夏和平潭支教的通知》
2、泉州市中小学教师赴西藏、宁夏支教选派名额安排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9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印发
附件2:泉州市中小学教师赴西藏、宁夏支教选派名额安排表
| 所在县 | 支教学校 | 学段学科 | 需求人数 | 派出单位 |
| 西藏林芝地区工布江达县 | 县中学 | 初中数学 | 1 | 南安市 |
| 宁夏原州区 | 待定 | 初中美术 | 1 | 晋江市 |
| 待定 | 初中音乐 | 1 | 晋江市 | |
| 待定 | 初中体育 | 1 | 石狮市 | |
| 宁夏同心县 | 待定 | 初中数学 | 1 | 永春县 |
| 待定 | 初中物理 | 1 | 惠安县 | |
| 待定 | 初中语文 | 1 | 泉港区 | |
| 宁夏永宁县 | 待定 | 初中音乐 | 1 | 南安市 |
| 待定 | 初中美术 | 1 | 安溪县 | |
| 待定 | 小学语文 | 2 | 丰泽区和洛江区各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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