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5-00062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15〕5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5-20
    关于选派我市中小学教师赴西藏、宁夏支教的通知
    时间:2015-05-27 09:32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中小学教师赴西藏、宁夏和平潭支教的通知》(闽教人〔2015〕46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今年我市选派赴西藏、宁夏支教教师共11名,其中西藏1名、宁夏10名。具体选派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有关县(市、区)赴西藏、宁夏支教教师的选派条件和享受的优惠政策和待遇,严格按闽教人〔2015〕46号、闽委办〔2000〕159号、闽教人〔2001〕105号、闽教人〔2010〕23号、闽教人〔2011〕80号和闽教人〔2013〕6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选派工作由相关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协调,可采取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3、推荐人选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市教育局组织体检。
      4、各县(市、区)要将援藏、援宁支教教师的选派工作与后备干部培养工作结合起来,注意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大培养潜力的优秀教师。
      三、注意事项
      1、各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应于5月27日前将《福建省赴西藏、宁夏和平潭支教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闽教人[2015]46号文附件4)和《福建省赴西藏、宁夏和平潭支教教师推荐表》(闽教人[2015]46号附件5,一式三份)报送我局人事科(含电子文档;书面材料,请采用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方可直达我科。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东海)C栋三楼市教育局人事科C3103室)
      2、赴西藏、宁夏支教教师启程时间初定于8月下旬,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劲文 联系电话:22777351
      电子邮箱:cjw686996@163.com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中小学教师赴西藏、宁夏和平潭支教的通知》
         2、泉州市中小学教师赴西藏、宁夏支教选派名额安排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9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印发

    附件2:泉州市中小学教师赴西藏、宁夏支教选派名额安排表

    所在县 支教学校 学段学科 需求人数 派出单位
    西藏林芝地区工布江达县 县中学 初中数学 1 南安市
    宁夏原州区 待定 初中美术 1 晋江市
    待定 初中音乐 1 晋江市
    待定 初中体育 1 石狮市
    宁夏同心县 待定 初中数学 1 永春县
    待定 初中物理 1 惠安县
    待定 初中语文 1 泉港区
    宁夏永宁县 待定 初中音乐 1 南安市
    待定 初中美术 1 安溪县
    待定 小学语文 2 丰泽区和洛江区各1个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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