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2-00105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2〕2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6-06
各县(市、区)教育局、科协,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党群部,市直有关学校:
2010年以来,我市教育、科协系统认真贯彻市政府第63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0]1号)精神,积极探索科技副校长选派工作,全市共154所中小学校配备了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有效地统筹了校内外科技教育资源,增强了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活力。
为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推广两年来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选派工作经验,根据《关于选派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的暂行办法》(泉教综[2010]14号),扩大选派范围。现将做好今年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总结、推广近两年选派工作经验和成果,建立市直学校选派工作考评机制;全市各地继续扩大选派范围,拟新增选派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80名(具体任务数见附件1)。
二、工作步骤
(一)完善工作制度:(6月至7月)
1、总结工作经验:各地要认真总结选派工作两年来的基本情况,重点对选派形式、科技副校长工作履职和受派学校责任落实情况及选派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总结,表彰奖励先进。
2、建立激励机制:市教育局、市科协联合制订选派工作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进行考评,对市直中小学校实行以奖代补的表彰奖励,为各地提供经验借鉴。
(二)选派工作推广:(7月至8月)
1、调查摸底:一是调研本辖区内拟新增的受派学校基本情况、主要需求。二是根据《暂行办法》任职资格要求,进一步充实选派人选后备库。(7月至8月)
2、选派任免:选派任免程序依照《暂行办法》执行。如确需扩大选派人选范围,可从本校中具备选派人选条件的科技辅导员中择优推荐,由教育局、科协联合审查、考核、任命。(8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对科技副校长选派工作的领导,认真开展组织、指导、协调、督查、表彰等工作。
(二)加强管理、突出实效。进一步建立健全选派工作制度,加强对选派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科技副校长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及时推广、落实任务。根据工作步骤时间要求,抓紧做好推广及新增选派工作的各个环节,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沟通反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请各县(市、区)将选派任务完成情况的书面报告及2012年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含电子文档)于9月30日前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市科协。
联系方式:市教育局王鸿燕,22782219, 22783859@163.com;市科协陈思煌,22217957,qz5461@126.com。
附件:1、2012年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选派任务分配表
2、2012年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信息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科协,市委办、市府办,存档(2)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6月1日印
附件1:2012年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选派任务分配表
| 县(市、区) | 选派任务数 |
| 鲤城区 | 5 |
| 丰泽区 | 5 |
| 洛江区 | 5 |
| 泉港区 | 5 |
| 台商投资区 | 5 |
| 石狮市 | 5 |
| 晋江市 | 10 |
| 南安市 | 10 |
| 惠安县 | 10 |
| 安溪县 | 10 |
| 永春县 | 5 |
| 德化县 | 5 |
| 合 计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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