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1-00130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11〕1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8-26
    关于组织开展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校长(邮政杯)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9-05 00:00

    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福建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建设一支作风正、善管理、能创新、重实绩、比贡献、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校长队伍,更好地适应泉州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推动全市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继泉州市首届名校长评选活动成功开展后,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决定开展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校长(邮政杯)评选活动,表彰新的一批改革创新、艰苦创业、事迹感人、成效显著的优秀中小学校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在职校长(正职)。
      二、评选及推荐名额
      评选活动设"泉州市中小学名校长奖"10名和"泉州市中小学名校长提名奖"10名。候选人由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学校经过民主推荐产生,推荐总名额不超过58名。
      三、评选的基本条件
      评选对象应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廉洁自律。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领导能力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和谐,管理科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学成效突出,所在学校获得过泉州市级及以上文明学校称号。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教育科研能力,近五年来,撰写(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2篇(其中应有一篇是学校管理方面题材)以上的学术论文在CN刊物(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报纸等)发表或在泉州市级以上会议交流并收入汇编。
      4、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或以上学历,中学校长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以上学历;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聘任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5、担任校长职务5年(指任正职校长时间,在不同学校任职时间和副职主持工作的时间可累计,其中任现职不少于3年)以上(含5年),获得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校长提高培训。
      6、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或劳动模范。
      7、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
      上述条件中,校长创新成效特别突出、工作事迹特别感人的,学历条件可以放宽。
      因管理不善,近两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①学校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②师生中出现违法犯罪案件的;
      ③在师德建设、招生考试、教育收费等办学行为方面违法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评选活动安排
      泉州市第二届名校长评选活动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泉州市邮政局、泉州晚报社、泉州电视台、泉州市教育基金会联办,由联办单位成立组委会,承担评选的具体工作。评选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评选分五个程序进行:
      1、人选推荐阶段:9月15日前,由基层学校、县(区、市)教育局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推荐候选人,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和干部主管部门同意,报送材料;
      2、评审组评审提名阶段:9月30日前,评审组评审、推荐候选人,提出推荐和评价意见,确定提名候选人;
      3、公示阶段:9月30日起,候选人及其事迹通过《泉州晚报》、泉州网、泉州教育信息网等进行宣传报道与公示;
      4、媒体宣传阶段:10月15日-11月19日,《泉州晚报》教育专版将和泉州网将同时推出名校长访谈专栏,采访报道20名名校长提名候选人,由名校长谈办学理念和学校办学的亮点等,每天推出一篇报道(约1000字);泉州电视台《名城群英会》栏目中也将邀请参评的名校长提名候选人作为嘉宾,就当前我市教育发展现状,结合国家及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1020)、泉州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对办好学校、教书育人的理念、思路提出建议、看法。泉州晚报教育专版刊登名校长候选人的办学理念、治校思路等。
      5、公众投票阶段:11月20日-12月5日,公众通过邮寄式选票方式参与名校长评选;
      6、评选结果审定阶段:12月15日前,采取公众投票占40%和评委投票占60%的方式,计算各候选人最终得票数,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确定表彰人选名单。
      五、表彰办法
      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校长(邮政杯)评选活动拟于2011年12月底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获奖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东南早报教育周刊也将在评选结果产生后邀请获奖校长作为封面人物,推出20期的专题报道。
      "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校长奖"获得者每人奖给价值人民币15000元的金质纪念章奖、"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校长提名奖"获得者每人奖给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金质纪念章奖。
      六、推荐材料要求
      1、《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校长奖(邮政杯)申报表》(见附件二)纸质文档一式3份,其中,先进事迹介绍控制在2000字以内,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2、《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校长奖(邮政杯)简明表》(见附件三)纸质文档一式5份,简明表须贴上照片并严格按附件三格式双面印制(一份表格印制在一张A4纸上)。其中,事迹提练为800字,须由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负责对事迹字数、内容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简明表须贴上照片并严格按附件三格式双面印制(一份表格印制在一张A4纸上)。
      3、参评人员事迹简介(以第三人称撰写),材料内容必须包含候选人所在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个人及学校所获得的最高荣誉(社团组织评选除外)、办学成效等内容,字数严格控制在600字以内,由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负责对参评人员简介的字数、内容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20名提名候选人事迹简介将刊登于《泉州晚报》。
      4、本人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历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及发表的论文、个人及学校获奖证书复印件、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及工作量证明复印件各1份,由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负责审核,经办人员要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5、个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1寸彩色数码照片,照片文件名命名为"单位+姓名"。要求男同志着深色西装、浅色衬衣、系领带,女同志着相应服装,照片拍摄背景采用红色背景纸,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统一用数码照相机拍摄并以JPG格式电子文档报送至电子邮箱zhh22766208@126.com。
      6、《泉州市首届中小学名教师奖(邮政杯)参评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五),由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负责统一汇总上报。
      7、《泉州市首届中小学名教师奖(邮政杯)简明表》、《泉州市首届中小学名教师奖(邮政杯)申报表》、参评人员主要事迹简介中所涉及的其他内容的佐证材料。
      10、以上推荐材料各县(区、市)务必于2011年9月15日前(市直学校于9月12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其中附件三、附件四、参评人员主要事迹简介、个人1寸彩色数码照片需报送电子版本至电子邮箱zhh22766208@126.com。

      附件:1、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校长(邮政杯)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校长奖(邮政杯)申报表
         3、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校长奖(邮政杯)简明表
         4、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校长奖(邮政杯)参评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5、泉州市第二届中小学名校长(邮政杯)评选活动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 评选 中小学 名校长 通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宣传部、市公务员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邮政局、泉州晚报社、泉州电视台、市教育基金会,潘副市长。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8月19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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