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11-00015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1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2-22
各县(市、区)教育局、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实施,加大我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实施力度,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进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省教育厅《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人〔2007〕9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启动泉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泉教人〔2008〕18号)的要求,培训的主要目标是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为内容,全面促进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自2011年始,利用2年的时间,组织全市具备学习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参加并通过不少于52学时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设计与应用能力;同时建立全市统一的培训质量考核与认证体系,规范项目操作行为,推动项目深入健康发展;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鼓励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普遍使用教育技术的良好氛围,建立学以致用、学用一体完整的成果转化体系。
二、培训计划
2011年组织全市80%的具备学习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参加并通过不少于52学时的初级培训,并使大多数教师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初级水平考试。2011年下半年起同时启动中级培训,组织全市80%的具备学习条件的中小学中青年教师参加并通过不少于52学时的中级培训,并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中级水平考试。
每期远程学习时间50天,其中培训45天,测试时间5天。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训人数和培训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等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三、培训内容
初级和中级培训均采用教育部推荐的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开展教学设计,包括教学目标、学习者分析、媒体选择与方法选择、信息化教学资源收集、信息化教学资源加工、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内容的远程学习。学习完成后,分别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初级、中级水平考试。
四、远程培训组织模式
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当地实际,可采用远程学习方式,依托福建教育学院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开发设计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远程培训平台"为课程平台,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培训。按照培训平台的使用要求,教育技术远程培训由市项目办统一领导,省级培训基地-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中小学校,三级共同参与和配合完成。各级的任务是:
1、省级远程培训基地:由福建教育学院负责远程培训课程设计、培训平台的维护与运行、班级组建与管理、教学指导及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
2、市、县(市、区)教育局及有关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负责根据省教育厅部署将培训纳入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总体计划,并制定相关的项目目标与实施计划,予以必要的政策配套和资金投入;负责培训组织管理、教学辅导、网上答疑、操作实践及效果评价,选聘辅导教师,做好网络培训的监督、辅导和考核工作;保证教师学习成绩记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监督和确保省项目执行机构履行培训项目的各项责任;参加项目相关会议和活动等。
3、中小学校:组织本校教师认真参加培训,开展以校为本的研训活动,在课堂教学有效应用所学的教育技术,并在学习时间和上网条件等方面提供帮助。
五、远程培训实施步骤
1、平台登陆:参训教师访问福建基础教育网(http://www.fjjcjy.com)的"教育技术远程培训平台"窗口,凭统一发放的账号及密码登陆,进入"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远程培训平台",按照相关要求打开课件资源,组织教学工作。
2、组班要求:在平台上原则上以县(市、区)级为单位,按照200~500人左右为一个培训班组建班级,50天为一个课程培训周期,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
3、实施步骤
(1)建立教育技术培训基地:我局已下发《关于确认泉州市县级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的通知》(泉教装〔2009〕8号)对有关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进行了确认,各县(市、区)可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开展远程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基地。
(2)选聘辅导教师:市、县(市、区)组织培训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推选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扎实、跟踪学科的理论发展、了解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有继续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作为辅导教师,以市、县(市、区)为单位分别报福建教育学院备案。
(3)参培学员报名:以学校为单位,填写《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远程培训班学员注册信息表》(xls格式,具体可从福建基础教育网www.fjjcjy.com中"学科研究/信息技术/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教学设计"栏目下载),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报市教育局,再由市、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后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福建教育学院,申领学习账号。
(4)征订教材:有关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根据学员报名数据统一征订教材。为防止购买盗版教材,统一到高等教育出版社指定教材供应单位福建省教育图书发行中心(福州杨桥东路126号,电话:0591-87515266;87606740)征订教材。
(5)学习账号发放和注册:由福建教育学院根据各县(市、区)报名数据发放学习账号,有关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领取学习账号后,组织参训教师进行集中登陆和注册,建立班级电子档案,并进行4学时正式培训前的集中面授,为学员自主分散学习打好基础。
(6)网上学习:参加培训教师取得远程培训学籍后,在一个学习周期内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上网学习,并完成规定的总学时和提交相应的作业。有关培训基地为每个班配备若干名辅导教师,通过管理平台随时检查教师的学习情况、组织答疑、开展网上教研指导、网上交流、组织考核等。
(7)学业考核与学时认定:参训教师参加远程学习,各项学习指标合格者由福建教育学院统一颁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结业证书"及"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记52学时,作为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依据。
(8)获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结业证书"及"52学时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的教师,还可以继续参加由福建教育学院组织的20学时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远程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2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9)集中考试:学员在规定的网上研修周期结束后,根据有关考试通知,在指定时间返回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考场,参加统一的网上考试。
六、培训经费
根据闽价费〔2008〕37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加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费不得超过每人150元(即不得超过3元/学时)。具体培训费用各县(市、区)在不超过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可与福建教育学院具体商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人〔2007〕98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各地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所建立的设施和设备,认真组织和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工作。在通过"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远程培训平台"实施培训的过程中,有何经验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福建教育学院。
七、其他事项
未申报考点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培训基地请尽快向省自考办申报教育技术能力考点,以便教师培训后能够参顺利参加考试。
联系方式:福建教育学院信息技术研修部:柯菁,联系电话:0591-83781714(办),邮箱:kejing108@tom.com
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庄辉竑,联系电话:22766208
附件: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远程培训班学员注册信息表(电子版,从福建基础教育网www.fjjcjy.com中"学科研究/信息技术/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教学设计"栏目下载)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教育技术 远程 培训 通知抄送:省教育厅、省电教馆、福建教育学院、高等教育出版社,泉州师院、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永春师范学校、市职教中心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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