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0202-2008-00103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08〕3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8-09-12
各县(市、区)教育工委、教育局、教育工会、市直属学校、工会:
两年来,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广大教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大力发扬人民教师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推进新形势下我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中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优秀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经研究,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教育工会决定表彰泉州市第四中学等14个单位为泉州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黄黎萍等19位同志为泉州市师德标兵,泉州市第七中学庄月芳等51位同志为泉州市师德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励,开拓进取,努力为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贡献。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广泛开展师德建设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书育人的能力,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而努力奋斗。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工会
二○○八年九月九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总工会教科文卫体工会、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市总工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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