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07-00025
- 备注/文号:泉教职改〔2007〕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7-03-21
各县(市、区)职改办、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在小学高级教师中开展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7]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2007年在小学高级教师中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申报与推荐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公布"小中高"的推荐数和有关评审政策,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推荐与考核工作。
今年,凡符合评审条件的小学高级职务对象均可申报"小中高"职务,个人提交送审材料时间为2007年4月1-5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07年4月20日前,根据《福建省"小中高"教师职务考核情况表》的要求,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考核、听课及答辩,择优确定送市评审推荐的人选(不能超过下达的推荐数)。
我局将于2007年5月中旬,组织申报对象说课业务考核与论文答辩,并组成推荐考核组择优确定送省评审人选。
二、说课与论文答辩
(一)说课考核
说课课题分为小学低年段组(1-3年段)、小学高年段组(4-6年段)和幼儿园组。说课的时间每人限在12分钟以内。说课超时将酌情扣分。
课题内容由专家组提供,现场抽签决定,并撰写说课稿。(限带参考资料:九年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或现行学科"修订大纲"、相应学段的教科书。写作时间:150分钟)。
说课稿的字数限在2000字以上(稿纸统一发给,要求用黑色水笔书写,字迹清楚,以便复印)。
(二)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前,申报对象必须提交专家组送审代表作每篇一式三份。专家组现场指定其中一篇送审代表作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问题除了论文和说课内容以外,还将涉及本学科业务和课程改革等内容。答辩问题3-4个。答辩时间在8-10分钟之间。
说课和论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在小学高级教师中开展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7]22号)下载:http://www.fjedu.gov.cn/images/uploadfiles/20070316035216.rar。
(二)送档时间
市直学校:2007年4月16-18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2007年4月28-30日
(三)各县(区、市)教育局职改办(市直学校)在送档前,必须将Excel格式的申报人员简明情况汇总表E-mail(LLX8888@126.com)报送我局职改办。
(四)各县(区、市)教育局职改办(市直学校)报送档案时,必须同时交纳评审费。评审费由我局统一转交福建省教育厅职改办。评审费每人300元、论文鉴定费每篇100元,合计500-600元(教研人员三篇代表作600元,其他人员500元)。
附件:"小中高"教师职务推荐名额控制数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抄送: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1日印发
附件:"小中高"教师职务推荐名额控制数
| 总数 | 专任教师 | 非专任教师 | |
| 合计 | 96 | 65 | 31 |
| 鲤城区 | 6 | 4 | 2 |
| 丰泽区 | 5 | 3 | 2 |
| 洛江区 | 4 | 2 | 2 |
| 泉港区 | 6 | 4 | 2 |
| 晋江市 | 11 | 8 | 3 |
| 石狮市 | 6 | 4 | 2 |
| 南安市 | 12 | 8 | 4 |
| 惠安县 | 11 | 8 | 3 |
| 安溪县 | 10 | 7 | 3 |
| 永春县 | 7 | 5 | 2 |
| 德化县 | 5 | 3 | 2 |
| 市直学校 | 13 | 9 | 4 |
2、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数不得超过以上控制指标;
3、市直学校包括华侨大学附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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