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06-00122
- 备注/文号:泉教职改〔2006〕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6-10-08
市直各中学(单位)、各有关中专学校:
根据《关于泉州市200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泉教职改〔2006〕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市直学校中学(中专)高级职务申报对象说课业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说课时间与地点
1.报到时间: 11月3日下午14:30,申报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泉州教育中心报到。
2.说课时间:(1)拟写说课稿:11月3日下午15:00--17:00;(2)说课时间:11月4日上午8:00开始按抽签顺序进行说课业务考核。
3.说课地点:泉州教育中心
二、说课要求
1.中学高级职务:11月3日下午报到时,抽签决定拟写说课的课题,并当场拟写说课稿;说课稿的字数必须在1500字以上。稿纸统一发给。
说课课题为一个课时内容。课题统一命题,分初中组和高中组,分别选自初二(化学为初三)、高二的统编教材;担任高中教学的,必须选用高中组课题;参评对象可以自带说课学科的"课程标准"或现行学科"修订大纲"、"教学参考"、教科书。
2.中专高级讲师:自行拟定一个课时内容的说课课题。说课稿字数在2500字以上,说课稿必须书写在方格稿纸上,并于说课时提交专家组审阅。
说课时间12-15分钟,超时将酌情扣分。
三、注意事项
各有关单位必须于2006年10月15日前报送申报花名册,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泉州市中学(中专)高级职务评审对象说课业务考核表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六年十月八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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