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06-00091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06〕7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6-06-27
    关于推荐福建省优秀农村教师暨评选表彰泉州市优秀农村教师的通知
    时间:2006-07-07 14:00

    各县(区、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扎根农村、投身教育事业,推进农村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评选表彰100名优秀农村教师,我市决定推荐、评选表彰72名优秀农村教师。现将推荐、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送省参评福建省优秀农村教师12名[县(区、市)推荐名额15名],评选表彰泉州市优秀农村教师60名。推荐名额原则上按各县(区、市)农村教师数的比例等分配(见附件1)。我局将于7月中旬组织评选,确定我市表彰的对象和送省参评的对象。送省参评落选者将作为我市优秀农村教师予以表彰。
      二、有关评选范围、评选基本条件、评选有关工作要求、推荐材料要求等,请按闽教人[2006]76号《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优秀农村教师的通知》(见附件2)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县(区、市)教育局应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把评选推荐质量关,把真正长期扎根农村,特别是为老、少、边、岛和贫困地区教育事业作出贡献、事迹感人的优秀教师评选、推荐上来。
      四、各县(区、市)推荐人选确定后应在本辖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评选推荐材料请于7月14日前报送我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福建省、泉州市优秀农村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优秀农村教师的通知
         3. 泉州市优秀农村教师申报表
         4. 福建省、泉州市优秀农村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泉州市教育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优秀农村教师 评选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人事处,市委教育工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基金会,潘副市长。存档(二)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6月27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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