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06-00089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06〕6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6-06-27
关于推荐参评福建省中小学优秀校长的通知
时间:2006-07-07 11:00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评选福建省中小学优秀校长的通知》(闽教人[2006]75号)精神,省教育厅拟在全省评选表彰一批中小学优秀校长,下达我市推荐名额16名。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按省下达的推荐名额1:1.2的比例确定,全市共推荐19名,原则上按各县(区、市)中小学校数的比例分配(见附件1)。我局将于7月中旬组织评选,确定推荐送省参评的对象。其中,未被推荐送省参评及送省参评落选的中青年校长,我局将确认为泉州市中小学优秀中青年校长培养培训对象。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评选基本条件、评选工作要求、推荐材料要求等,请按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福建省中小学优秀校长的通知》(见附件2)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县(区、市)推荐名单确定后应在本辖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评选推荐材料请于7月14日前报送我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福建省中小学优秀校长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关于评选福建省中小学优秀校长的通知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优秀校长 评选推荐 通知抄送:省教育厅人事处,市委教育工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潘副市长。存档(二)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6月27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