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3-2005-00086
- 备注/文号:泉教工〔2005〕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5-08-24
各县(区、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市直学校、工会:
根据泉教工[2005]12号"关于举办泉州市音乐教师技能比赛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泉州市音乐教师技能比赛定于2005年9月6-8日举办。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1、2005年9月6日下午4∶00在泉州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进行抽签,未参加领队会代表队由市教育工会统一代为抽签。
2、比赛项目时间安排:
舞蹈:9月7日(星期三)一天
声乐:9月8日(星期四)上午市直学校选手;
下午各县(区、市)选手
比赛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3、比赛地点:泉州市华侨职校礼堂
二、评委与评奖办法:
1、将请省内声乐、舞蹈专家、教授若干名来泉担任此次比赛评委;
2、声乐组将分各县(区、市)组、市直学校两组进行评比;
3、由于舞蹈参赛作品不多,将各县(区、市)和市直学校合为一组进行比赛;
4、比赛为一次性决赛;
5、比赛将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三、其它注意事项:
1、比赛选手的伴奏带可使用光盘或磁带,由于光盘或磁带出现伴奏问题影响比赛成绩由选手自行负责。
2、泉州市华侨职校为本次比赛提供一架三角钢琴,选手也可采用钢琴伴奏。
3、参赛有关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回原单位报销,选手食宿可与泉州市教育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2784337。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工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总工会教科文卫体工会、 泉州市委教育工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党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8月26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