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04-00078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04〕10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4-07-30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庆祝2004年教师节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4-08-16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隆重庆祝我国第20个教师节,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 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积极性,加快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步伐,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隆重庆祝2004年教师节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庆祝教师节的活动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年教师节期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大力宣传人民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历史功绩,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掀起崇尚师德、弘扬师德的学习宣传教育的热潮;进一步宣传振兴教育、教师为本和教师教育优先发展的方针,建设教师终身学习体系;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教师爱教乐教、教书育人的热情,团结和动员广大教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作出新贡献。要以庆祝教师节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和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教师队伍的管理体制,努力造就一支献身教育事业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大力宣传各级各类学校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宣传尊师重教的好人好事,展示教师敬业乐教、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气。我局确定9月份为"师德宣传教育月",以集中开展"崇尚师德、弘扬师德"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营造良好的教育工作环境。
      二、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庆祝教师节活动。
      教育部确定"光荣的人民教师"为今年教师节的主题。全市教育系统要同社会各界开展广泛深入的教师节主题活动,举办师德论坛,组织师德征文活动,开展师德教育、师德建设经验交流,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庆祝教师节大会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职工文体活动。活动要本着"隆重、热烈、简朴"的原则。在庆祝第20个教师节期间,我局将组织"师德专题培训班",出版《泉州德育(电子版)》师德专刊,召开全市中小学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庆祝教师节大会,组织"桃李芬芳20秋"大型文艺晚会,表彰全国、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全国、省、市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及泉州市"教育世家"等,并为从事教育工作男30周年、女25周年的教职工颁发省政府荣誉证书。
      三、关爱教师,切实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一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关切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要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要依法保证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依法严肃查处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各类事件;要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广泛组织开展慰问教职工活动。我局将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送温暖、解忧困、办实事"活动, 组织走访、慰问特困、重病的教职工;同时,给市直学校教职工发放慰问金。
      庆祝第20个教师节,是教育界和全社会的一项大事。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因地因校制宜,广泛组织开展教师节主题活动;全市教育战线的广大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满腔热情和实际行动庆祝自己的节日。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庆祝第20个教师节活动的情况请于9月底报送我局人事科。

    泉州市教育局
    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节 活动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7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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