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04-00067
    • 备注/文号:泉人核〔2004〕3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4-06-11
    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4-06-28 00:00

    各县(区、市)人事局、教育局、教育工会、教育基金会,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人事部和教育部决定于2004年教师节期间联合表彰"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教育部决定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人事厅和省教育厅决定联合表彰"省优秀教师"和"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共108名。其中,"全国模范教师"2名,"全国优秀教师"8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省优秀教师"87名,"省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经研究,现将推荐评选名额分配给各县(区、市)和市直单位(见附件一)。
      二、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方法、奖励方式以及申报材料等按照省教育厅和省人事厅《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4]71号,见附件二)及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4]63号,见附件三)规定执行。
      三、为确保推荐为全国表彰奖励对象的质量,我市决定将全国表彰的名额与省级表彰的名额一并下达给各县(区、市)和市直属单位。各县(区、市)和市直学校推荐的人选作为省级以上表彰的候选人,经市表彰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审确定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其余人选原则上为省级表彰奖励的候选人,占本县(区、市)的名额。市直属单位名额的具体分配方案另行下达。市、县(区、市)教育局正、副局长参与推荐评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应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再由市表彰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四、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人事局决定成立2004年泉州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见附件四)。各县(区、市)也应成立相应的表彰奖励工作机构。
      五、各县(区、市)和市直有关学校应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凡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或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推荐评选资格,名额不予追补。
      六、《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和《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和《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和《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可分别从附件二、附件三下载。"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有关申报书面材料及软盘和"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有关申报书面材料及软盘务必于2004年6月23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3、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4、2004年泉州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泉州市人事局 泉州市教育局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考培 教育 教师 评选表彰 通知
    抄送: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育基金会、市教育工会,李副市长、 洪副市长,(存档四)。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6月11日印发

    附件一: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类别 名额 单位 合计 普通中学 中职和成教 小学(含特教) 幼儿园 其他院校 备注
    教师 工作者 教师 工作者 教师 工作者 教师 工作者 教师 工作者
    鲤城区 5 2       2   1        
    丰泽区 4 2       2            
    洛江区 4 2       2            
    泉港区 7 3       4            
    石狮市 7 4       3            
    晋江市 13 4 1 1   5 1 1       其中:民办学校1名
    南安市 17 6 1 1   7 1 1        
    惠安县 12 5   1   5 1          
    安溪县 13 5 1 1   5 1         其中:民办学校1名
    永春县 8 3       3 1 1        
    德化县 7 3   1   2 1          
    市直、市属 11 2 1   1 3   1   3   其中:民办学校1名
    合  计 108 41 4 5 1 43 6 5   3    

    附件四:2004年泉州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郑建树 泉州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蔡文良 泉州市人事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伯禹 泉州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市直教育系统党委书记、副局长
        谢如俊 泉州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市直教育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黄聪吟 泉州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
        庄建宝 泉州市人事局考核奖惩培训科科长
        俞 捷 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毛伟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陈泉木 泉州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蔡席鹏 泉州市教育工会副主席
        吴章鸿 泉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科科长
        杨 伟 泉州市教育局中等教育科科长
        胡建军 泉州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科长
        曾国跃 泉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黄志煌 泉州市社会力量办学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邱宝塔 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长
    办公室主任:黄聪吟(兼)
    办公室副主任:庄建宝(兼)
           俞 捷(兼)
    成    员:林红娇 泉州市人事局考核奖惩培训科主任科员
           谢德宗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科级督学
           傅孙枢 泉州市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
    办公室设在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徐淑美,联系电话:276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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