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04-00052
- 备注/文号:泉教职改办〔200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4-05-25
各县(区、市)教育局职改办,市直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2004年在小学高级教师中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泉教职改〔200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04年5月28-29日组织"小中高"申报对象说课业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说课地点:泉州教育中心
二、日程安排
申报对象必须于2004年5月28日下午4:00到泉州教育中心后楼503#报到和抽签,5月28日晚上7:00-9:30集中在501#撰写说课稿,5月29日8:00开始按抽签顺序组织说课业务考核。
三、说课内容
小学低年段组(1-3年段)选用5-6册、小学高年段组(4-6年段)选用9-10册、幼儿园组选用大班语言领域。
四、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可自选说课的小学低年段组(1-3年段)、小学高年段组(4-6年段)和幼儿园组。课题内容由考核单位提供,现场抽签决定,并撰写说课稿。(限带参考资料:九年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或现行学科"修订大纲"、"教学参考"、教科书。写作时间:150分钟)。
2、说课稿的字数限在2000字以上(稿纸统一发给,要求用黑色水笔书写,字迹清楚,以便复印)。
3、说课的时间每人限在20分钟以内,其中口头表述12分钟,其余时间为回答问题。
五、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说课业务考核。
2、说课分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和综合组(小学美术、音乐和幼儿园)。
3、小学语文分为单号、双号两组,分别考核抽签单号、双号的申报对象。
泉州市教育局职改办
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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