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1-2003-00009
    • 备注/文号:泉教人〔2003〕5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3-04-10
    关于试行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时间:2003-04-25 00:00

    各县(区、市)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泉州师范学院、永春师范学校、泉州幼儿师范学校,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教师司[2000]16 号文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意见》及《泉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精神,为提高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水平,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信息技术条件下创新型的培训模式,我局与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研究中心决定合作开展区域性教师教育网络课程的应用性科学研究与实验,即用两年的时间,运用远程教育手段,选用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研究中心推荐的课程资源--"国家级教师教育网络课程(试行)",在我市试行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现就本次实验及其培训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课程
      选用"国家级教师教育网络课程(试行)",共7类 35 门(见附件一)。
      培训以"课程超市"的形式,每年由学员自主选择一门课程作为自主学习、进修的课程。
      二、培训对象和管理
      全市普通中学、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以及市直各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下同)教师。其培训由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管理。从今年起,不再举办市级继续教育的集中培训,所有需要接受培训的对象均应按本《通知》的要求参加培训。
      各县(区、市)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仍由所属县(区、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管理,业务上接受泉州师院继续教育学院的指导。有条件的县(区、市)可申请参与本次实验。今年申请参与本次实验须于 5 月10日前向我局人事科提出,并经我局审批。
      三、报名办法
      各普通中学、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和市直各小学、幼儿园及参与实验的县(区、市)所属小学、幼儿园教师以校为单位采用电子表格形式报名,并根据泉教人[2002]37 号文《关于统一使用浙大网络城域网软件平台人事管理系统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见附件二)进行教师编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三)。2002年暑假已组织报名参加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基础"考试的学校"教师编号"仍按原编号,不再重新编排;本次报名的,在原编号后接上教师编号即可。各校应于 5 月5 日前将报名表及学员个人一寸免冠相片2张(相片背后应注明学校、姓名)报送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师训中心(电话:2784206 电子信箱:jxjy@qztc.edu.cn)。
      各有关县(区、市)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按以上要求报送所属县(区、市)教师进修学校。
      四、学习方式
      培训机构通过学员个人的电子信箱给每位学员提供一个登录课程密码。学员根据所选科目在网上自主学习,即在"泉州市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网"(http ://teacherwww.fjqzedu.gov.cn)的"网络课程"上登录学习。本课程培训采用Luvit平台,辅导教师、学员通过网上课程"讨论区"、电子邮件等进行辅导和交流。
      五、考核形式
      考核以作业、学习报告和论文为主要形式。中、高级教师的考核包括作业、论文及网上交流,初级教师的考核包括作业、学习报告。作业指课后作业题,其成绩中、高级教师不低于80分,初级教师不低于60分;学习报告题目自拟,字数不少于1000字;网上交流,即通过电子邮件、网上课程"讨论区"向老师请教、与学员交流;论文的参考题目由培训机构提供,论文题目也可由学员自拟。作业、学习报告和论文于7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发送给相应的辅导教师,逾期不予接收。论文的参考题目、辅导教师的电子信箱将公布在"泉州市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网"上。
      质量合格的论文由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县(区、市)教师进修学校收入《教师继续教育论文汇编》,质量较高的论文可推荐在《泉州教育》(电子版)上发表。
      综合考核优秀的,应给予表彰;各培训机构可按3-5%评选优秀学员。
      六、培训者培训
      辅导教师由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永春师范学校、泉州幼儿师范学校及有关的县(区、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推荐,每门课程2-3名,必须是特级教师、"小中高"、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研员、高级讲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建立辅导教师库、制定培训者培训计划,于6月1日前组织并完成培训者的培训;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研究中心负责选派部分专家教授对培训者进行培训,并开展相关的业务指导。
      七、证书发放
      普通中学、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以及市直各小学、幼儿园教师由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颁发经我局验印的继续教育证书。
      参加实验的县(区、市)小学、幼儿园教师由所属县(区、市)教师进修学校颁发经所属县(区、市)教育局验印的继续教育证书。
      八、培训课时
      每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初级职称教师以42 课时,中、高级职称教师以 72 课时作为其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九、培训费用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1] 费字 456 号文件精神,每人每课时收培训费 2 元,即初级职称教师收 84 元,中、高级职称教师收 144 元。如需新办继续教育证书,应另交证书费每本5元。培训费以校为单位统一上缴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收款单位:泉州师范学院,开户银行:泉州市商业银行海滨支行,账号:70102-201110135-080 。
      我市是"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试点地区",参与本次实验,旨在以开展教师教育的应用性科学研究与实验为契机,为全市中小学教师提供国家级的优质课程资源,辅以创新型的培训,着力化解多年来教师继续教育存在的工学矛盾突出、办学条件差距较大等问题,从内容、方法、途径等方面探索一条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的教师教育的新路子。为此,各县(区、市)教育局应予高度重视,各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报名,各培训机构要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实验中要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与我局人事科、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沟通和联系。

      附件一:国家级教师教育网络课程(试行)
      附件二:教师编号方法
      附件三:2003年泉州市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二○○三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教师 远程教育 实验 通知
    抄送: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研究中心、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3年4月10日印发

    附件一: 国家级教师教育网络课程(试用)

    网络课程包括7类35门课程:
    一、政治思想和职业教育类:1、邓小平教育思想,2、中国国情知识,3、教师职业道德;
    二、现代教育理论类:1、教育政策法规,2、课程理论和课程改革,3、中国教育史,4、国外教育发展,5、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三、心理健康和心理咨询类: 1、幼儿心理健康和心理咨询,2、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和心理咨询,3、教师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
    四、教育技术类: 1、电化教育技术, 2、计算机和网络基础知识,3、计算机辅助教学,4、计算机辅助教育管理,5、计算机辅助教育研究;
    五、小学教育教学技能训练类:1、小学语文教学,2、小学数学教学,3、小学外语教学,4、小学音乐教学,5、小学体育教学,6、小学美术教学,7、小学班主任工作;
    六、初中教育教学技能训练类:1、初中语文教学2、初中数学教学3、初中物理教学4、初中化学教学5、初中外语教学6、初中历史教学7、初中地理教学8、初中生物教学9、初中美育教学(初中艺术教育)10、初中班主任工作;
    七、人文和自然科学前沿简介:1、社会科学前沿简介 2、自然科学前沿简介。

    附件二: 教师编号方法

    教师编号共12位,其中前4位"3505"是泉州市的代码;第5、6位是县(区、市)的代码(鲤城"01",丰泽"02",洛江"03",泉港"11",惠安"21",晋江"82",石狮"81",南安"83",安溪"24",永春"51",德化"26",市直"00");第7、8、9位是学校的代码;第10、11、12位是教师的代码。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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