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6-00046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26〕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4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泉州市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6-04-07 15:32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各市直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引导我市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一步聚焦教育教学、提升教书育人能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泉州市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市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一线专任教师(含民办)。

      (一)从事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并具有参赛学段学科3年以上的任教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优秀”等次。

      (二)往届市级“教坛新秀”获奖者不再参加。

      (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关心学生全面发展,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

      (四)关注教育教学改革新形势,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教学创新能力较强,具备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善于总结教研、教改经验。

      以上条件的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二、比赛原则、办法及名额分配

      (一)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校推荐、县(市、区)选拔、评委评定、上级审核”的程序自下而上组织开展。推荐选拔情况应在所在学校、县(市、区)公示后报送。

      (二)评选采用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即评选项目的总得分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评出参评总人数80%的选手为泉州市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20%的选手为课堂教学或教育活动优秀奖。

      (三)小学“教坛新秀”参赛报名人数为125人、幼儿园为62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小学语文、数学学科所占比例一般不得超过45%。评选中如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参评资格,不再递补。各地选送的参赛选手至少包含一名及以上的乡村教师(含民办)。

      三、比赛项目说明

      (一)小学

      1.课堂教学(45%)

      比赛方式:新授课、讲评课、复习课、实验课等课型选择其一,实施片段教学。参赛选手根据提供的课型、素材(内容)先进行40分钟的片段教学设计(准备),后进行片段教学。(素材由评委提供。信息科技学科将在提供的教学环境下进行片段教学)

      片段教学用时: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学科为10分钟;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书法)等学科为15分钟。

      2.课程教学问答(20%)

      比赛方式:参赛选手根据提供的学科教学素材,并就教学素材的思想、价值、研究、应用等某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或口头回答。

      比赛用时:30分钟。

      3.观课评课(35%)

      比赛方式:观课评课。参赛选手根据提供的学科课堂教学视频(一节课,约40分钟),按照比赛要求以书面或现场口头阐述的形式进行评课。

      比赛用时:书面评课为60分钟(含观看视频及完成书面评课稿时间,书面评课稿字数不少于500字);现场口头评课,观看视频及准备时间为50分钟,口头阐述时间为10分钟。

      (二)幼儿园

      1.幼儿园教学活动设计与片段教学(40%)

      比赛方式:

      (1)根据抽取的主题内容,设计一份主题活动方案(含主题活动目标的制订及其依据、主题活动网络图的编制及其依据),现场进行主题活动方案阐述。

      (2)随机抽取主题活动网络图中所涉及的某一领域内容,设计一个该领域集体教学活动方案,并依所设计的领域集体教学活动方案进行片段教学。

      比赛用时:主题活动设计准备60分钟,现场片段教学15分钟。

      2.幼儿园教育活动评析(20%)

      比赛方式:观看幼儿园教育活动视频,撰写教育活动评析。

      比赛用时:观看集体活动视频20-30分钟,撰写活动评析40分钟。

      比赛要求:运用学前教育学基本理论和已有教育教学经验进行分析与评价,并提出合理建议。

      3.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40%)

      比赛方式:根据提供的视频案例,撰写一份观察记录,分析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并提出相应的教育建议或支持策略。

      比赛用时:观看案例视频10分钟,撰写观察记录40分钟。

      比赛要求: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和相关的教育理论,对案例中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教育建议或支持策略。 

      幼儿园、小学评选活动暂定九至十月份,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2026年泉州市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名额分配表
         2.2026年泉州市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推荐表
         3.2026年泉州市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参赛选手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6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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