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5-00316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25〕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7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中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实施新时代专业素养提升行动,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推进我市青年教师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普通中学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泉州市普通中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全市普通中学在职在岗一线专任教师(含县聘编外合同教师)。曾获得市“教坛新秀”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一)从事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任教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二)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
(三)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关心学生全面发展,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创新能力较强,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
(四)积极参与人工智能赋能教学研究与实践,关注教育教学改革新形势,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注重理论学习,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善于总结教研、教改经验。
(五)积极做好班主任工作,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视同班主任)工作累计3年及以上,能比较出色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视同班主任的相关条件参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闽教师〔2024〕51号)文件。
二、评选原则、办法及名额分配
(一)普通中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校推荐、县(市、区)选拔、市级评审”的程序自下而上组织开展。推荐选拔情况应在所在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公示无异议后报送。
(二)评选采用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即评选项目的总得分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评出各学科参评总人数80%的选手为泉州市普通中学“教坛新秀”(数量出现小数点的向上取整数)。
(三)普通中学“教坛新秀”评选报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评选对象的参评资格由各有关学校、县(市、区)教育局严格审核把关,凡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严肃全市通报处理相关责任人。选送参评选手时应注意兼顾初、高中,并适当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的学校教师倾斜。
三、评选项目说明
(一)现场片段教学(60%)
评选方式:现场授课。参评选手根据提供的课型、素材(内容)先进行40分钟的片段教学设计(准备),后进行片段教学。
教学用时:10分钟。
(二)课程教学问答(20%)
评选方式:现场答辩。参评选手根据评委从教育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评价等方面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问答。
问答用时:5分钟。
(三)试题或作业设计评析(20%)
中高考考试学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理、历史、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采取试题或作业设计评析方式;其他学科采取作业设计评析方式。
评选方式:现场口头评析。参评选手根据评委提供的试题或作业设计,现场阅读并进行评析。试题评析从试题结构、命题立意、情境创设、测量预测等角度进行评析;作业设计围绕作业设计思路、形式内容、目标任务、评价方法等方面进行评析。
评析用时:15分钟。
四、其他事项
(一)评选时间与地点
市级普通中学“教坛新秀”现场评选活动暂定于12月下旬开展,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学推荐选手名单报送我局前,应将推荐结果按要求公示,并于2025年12月10日前将2025年泉州市普通中学 “教坛新秀”选手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jk@qzedu.cn;同时将选手推荐表及汇总表(一式两份均需盖章)等纸质材料用EMS邮寄报送到我局中教科,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22782219。
附件:1.2025年泉州市普通中学“教坛新秀”评选报名名额分配表
2.2025年泉州市普通中学“教坛新秀”选手推荐表
3.2025年泉州市普通中学“教坛新秀”选手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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