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5-00242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25〕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4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等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5-07-28 00:46
晋江市教育局、惠安县教育局,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泉州艺术学校:
经你局(校)同意送审的综合高中班试点申报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泉州艺术学校、晋江职业中专学校、晋江安海职业中专学校、晋兴职业中专学校、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惠安开成职业中专学校等7所学校开设综合高中班,有关学籍管理、教学保障、组织管理及规范办学等要求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泉州市农业学校等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批复》(泉教中〔2024〕16号)文件执行。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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