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5-00029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25〕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7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强质量、树品牌”小学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5-03-21 00:58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小学: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大决策,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加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基础教育育人质量,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基础教育。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通知》(闽教基〔202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强质量、树品牌”小学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时间

      1.“强质量 树品牌”之“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展示交流主题:

      科学教育—培育科学核心素养·提升协同育人实效

      时间:2025年4月21日-4月25日

      2.“强质量 树品牌”之“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展示交流主题:

      小班化探索—校准小班改革航向,创新温馨·美好教学品质

      时间:2025年10月20日-10月24日

      二、活动形式

      (一)课堂教学观摩研讨。围绕活动主题,在全面开放课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推荐一定数量的观摩课、研讨课(牵头学校和成员学校各占50%),并安排课堂教学互动式研讨交流,切实提升教学实效。

      (二)专题讲座。围绕活动主题,开设科学教育领域的理论专题、实践专题,反映牵头学校和成员学校科学教育教学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启发式、探究式、情境化、综合性的科学教育教学模式及改进和创新实验教学方式,小班化教学策略、探究实践等讲座,并开展互动交流。

      (三)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展示。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学校实际,通过电子显示屏、实物、展板、现场演示等形式,呈现牵头学校和成员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教育成果、小班化教学新样态。分享牵头学校和成员学校课程共建共享机制,学生实验设计、动手操作、思维发展等能力的培养及综合素养提升的教育管理、课程实施与学科教学实践、教师专业发展等精品课(含实验课)、优秀活动案例,提升科学课程、小班化质效。

      三、活动要求

      (一)统筹安排。每场市级教学开放活动原则上由3-5个“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联合承办,统筹实施,鼓励跨学段衔接安排。承担省级以上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实验任务及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省科学教育实验校(基地校)、特色校等荣誉称号的学校予以优先考虑。每场活动申请认定的市级观摩课、研讨课、专题讲座等总数不超过10节,其中讲座场次占比不超过四分之一,涉及教育综合改革、跨学科主题学习、科学类课程的讲座、研讨,须事先提交讲稿。

      (二)加强指导。各县(市、区)要组织、指导制定年度(或学年)县级教学开放活动方案,合理确定开放学校、活动主题、开放学科、展示方式及容纳规模等,并从中遴选推出举办市级教学开放活动的学校。各县(市、区)应以市级教学开放活动为载体开展主题教研活动,提升开放活动的质量和效益。要指导承办活动的学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小学科学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有序推进小班化教学等有关文件,密切关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前沿,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困难问题,充分展示本地本校切实有效的破解对策,做到教学观摩、研讨、专题讲座的理念与内容有机衔接活动主题,确保内容科学。

      (三)精心遴选。各地各校要精心遴选推出一批真正能上课、 上好课的教学能手参加教学开放活动(可邀请帮扶学校的教师上课)。市、县(市、区)级学科教研员要结合视导等工作对学科教学进行指导,承办开放活动的学校可广邀校外和区域外课程教学专家参与,确保课例优质。

      (四)联动帮扶。承担教育教学“5G+专递课堂”等类型的学校,开展教学开放活动时要主动邀请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等参加,充分发挥优质学校、学科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快培育乡村优质学校,有序推进小班化教学,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每个承办学校教师承担的市级观摩、研讨课与讲座比例均不超过相应类别的50%,且原则上要安排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观摩、研讨课与讲座用于邀请校外和区域外专家参与。

      四、活动组织

      (一)细化活动方案。拟承办市级教学开放活动的单位,须如实提供活动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目的、活动主题、承办与协办学校、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活动时间、活动论证(集中论述与活动主题相关的经验、做法、创新点)等。活动方案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遴选后,报送泉州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审核,由泉州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择优统筹安排年度市级教学开放活动。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小学拟入选承办市级教学开放活动的单位,于3月21日前将具体活动安排报送泉州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含观摩课、研讨课、专题讲座的具体内容,任课者简介等),逾期视为放弃承办资格。市直小学教学开放活动安排直接报送给泉州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

      (二)加强总结提升。活动结束一周内,承办单位向泉州市教育局提交以下材料:活动报道和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基本情况(含参加人数、校数及组织概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每节观摩课、研讨课教学课例(含教学设计、课堂实录、课后反思、专家点评等)和每场讲座讲稿及实施效果。实施效果良好的观摩课、研讨课(讲座)认定为市级观摩课、研讨课(讲座),工作总结相关材料通过U盘寄达泉州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栋321室。列入此次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教学公开课和专题讲座,分别确认为泉州市级教学公开课和讲座(详见活动安排表,教学公开课评价表统一收集统一盖科室印章),我局不再另行出具证明。

      (三)报送相关材料。2025年度市级教学开放活动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1日,逾期视为放弃。各地各校只限申报1场教学开放活动。申报材料需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科室邮箱:28229298。

      附件:2025年度“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活动项目计划安排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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