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4-00372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24〕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9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办法(修订)〉和〈泉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的通知》(泉教规〔2022〕2号)的文件精神,在幼儿园申报、相关教育局审查并预评,市教育局审核的基础上,经市级专家组评估、审核公示,洛江区万安第二中心幼儿园、德化县城关幼儿园世科园区、石狮市龙渊中心幼儿园、安溪县第十幼儿园、源昌实验幼儿园(南安市第六幼儿园)、丰泽区宝秀实验幼儿园、鲤城区第六实验幼儿园、晋江市安海镇淑惠中心幼儿园、晋江市第五实验幼儿园等九所幼儿园符合“泉州市示范幼儿园”评定标准,现予以确认为“泉州市示范幼儿园”。
希望这九所幼儿园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推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文件要求,模范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市示范幼儿园在实验、示范和辐射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为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泉州市教育局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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