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4-00361
    • 备注/文号:泉教科〔2024〕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8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泉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08-31 21:40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学校:

      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泉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根据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要求,组织专家评审,从2023年泉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附件1)中评定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各若干名,并择优报送参评2024年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二、评审办法

      (一)评审组织。泉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实施评审工作。成果评审采取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方式,产生各等次奖项建议名单。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二)公示确认。对评委会确定的获奖项目和等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名单、授予获奖证书。

      (三)异议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凡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权属、实践时间、实践单位以及评审过程的公正性等存在异议的,可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等信息。我局将组织调查核实、处理和反馈,必要时将异议核实和处理情况提交评委会裁决。以其他形式表达的异议均不受理,对奖励等次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1.每一项成果500字以内的推荐意见(一式1份);

      2.《2024年泉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3.《2024年泉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3);

      4.成果报告;

      5.反映项目实施效果的证明材料;

      6.与教学成果相关的其他支撑材料。

      3-6项为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须装订成册,务必每份独立装袋,内含对应的电子材料(保存在U盘),一式1份(电子材料以成果名称+主持人所在单位命名,每项成果电子材料大小不得超过500M,除视频文件外所有电子文档均须有Word和PDF盖章两种格式),有关申报材料准备须对照《填报事宜说明》(附件4)。除上述材料外,市教育局不再接收其他材料。

      四、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负责人(单位)务必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保存有电子材料的U盘(一式一份),报送泉州市教科院教科室。同时将《申报项目汇总表》(Word格式)、《成果奖申报表》(PDF盖章格式)及成果报告(PDF盖章格式)电子版(压缩名为:xx单位+2024教学成果奖)发送至至指定邮箱:yufeng7860@126.com,其他佐证材料电子版无需发送。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泉州市东海市行政中心C栋交通科研楼三层361室(快递务必用邮政快递EMS),联系人:柳老师  何老师,联系电话:22782223。

      五、其他

      本次评审工作及培训等相关费用由泉州市教育基金会支持。

      附件:1.2023年泉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2.申报汇总表
         3.成果奖申报表
         4.填报事宜说明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基金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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