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3-00242
- 备注/文号:泉教科〔2023〕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27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泉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第一批) 研究课题立项以来,各课题组成员积极开展研究工作,中期检查的相关材料表明,很多课题已取得初步成果。根据泉教科〔2021〕7号文件要求,泉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第一批) 研究课题将于今年7月结题。为了促使各课题组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出好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泉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第一批) 研究课题361项 (见附件1);
(二)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第二批) 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
二、送交材料
(一)《泉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第一批) 研究课题结题鉴定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应重点填好“研究成果简述及自我评价”一栏;
(二)课题研究结题报告。题目统一为《〈**********〉课题结题报告》,《结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基本概况(包括核心概念界定、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研究价值、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等),研究思路、过程与方法,主要成果,尚存的主要问题和后续研究思路等,字数控制在6000字左右;
(三)《泉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第一批) 研究课题研究成果一览表》(附件3)以及反映研究成果的其他公开出版资料(复印件),如论文、专著、编著、教材、获奖证书等;
(四)《泉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第一批) 研究课题研究大事记》(附件4)。主要记录课题研究两年来开展的活动情况,附上活动图片、信息报道等;
(五)以上2-4项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结题鉴定表》单独分开,无需一起装订;
(六)所有材料电子稿均需上传至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课题管理平台。
三、工作安排
(一)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课题负责人应于2023年7月23日前将结题相关材料送交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
(二)2023年7月23日至2023年7月30日由各相关课题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结题验收初评,逐一签署初评意见;同时对申请结题的课题评出合格、不合格等级;
(三)各相关课题管理部门完成结题验收初评后,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结题鉴定表(纸质稿,一式三份)报送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四)未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立项课题,可由课题负责人填写《泉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第一批) 研究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一式1份(见附件5),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上报所在课题管理部门备案。未申请延期结题又未申请结题验收的,不再申报新一批的课题;
(五)在完成验收初评的基础上,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将组织专家进行复评确定验收等级。
四、其他
结题材料报送地址:泉州市东海市行政中心C栋交通科研楼三层361室(快递请用邮政快递EMS),联系人:柳老师 何老师,联系电话:22782223,电子邮箱:yufeng7860@126.com。
附件:1.课题立项名单
2.结题鉴定表
3.课题研究成果一览表
4.课题研究大事记
5.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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