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3-00180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23〕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05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暨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5-19 22:09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幼儿园: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更好地搭建学校交流联动平台,共享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法(修订)><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开放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暨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展示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交流活动的幼儿园

      以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为展示交流活动主体,具体内容安排详见附件:《2023年泉州市“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暨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展示交流活动安排表》。

      二、展示交流活动内容及形式

      1.专题讲座。围绕活动主题,开设引领教育教学的理论专题、反映办园先进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等讲座。

      2.观摩幼儿园半日活动及互动研讨。在全面开放学园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推荐一定数量的观摩课、研讨课。

      3.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展示。结合各地各园实际,通过实物、展板等形式,展示游戏活动设计与实施、环境布置等。

      三、展示交流活动园安排表

    序号 幼儿园名称 开放活动时间
    1 泉州市刺桐幼儿园 2023年5月18日
    2 晋江市东石镇中心幼儿园 2023年5月18日
    3 晋江市金井镇毓英中心幼儿园 2023年5月18日
    4 德化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2023年5月19日
    5 德化县金锁幼儿园 2023年5月19日
    6 晋江市第八实验幼儿园 2023年5月25日

      四、展示交流活动名额安排

      1.承担展示交流活动的幼儿园各以参观人数100人左右进行安排。每所开放园名额分配如下:

      (1)晋江市15名,南安市、安溪县各10名,石狮市、惠安县各8名,鲤城区、丰泽区、泉港区、德化县各6名,洛江区、永春县、台商投资区各5名,开发区3名;

      (2)市直幼儿园每所各1名。

      2.5月18日8:30在泉州市刺桐幼儿园开展第十二个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暨2023年泉州市“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之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展示交流活动,会期一天,参加对象及名额分配:

      (1)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初教科(股)长或幼教股长(或幼教专干)、幼教教研负责人;

      (2)具体名额分配如下: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安溪县各3名;鲤城区、丰泽区、泉港区、惠安县、洛江区、永春县、德化县、台商区各2名;开发区、市直幼儿园各1名。

      五、其他事项

      1.精心组织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初幼教股(科)及市直幼儿园指定一名领队于开放活动当天上午7:50前到开放幼儿园统一报到,领取观摩材料并组织入园。参加人员扫描二维码登录评价问卷,我局将根据分配名额及签到情况,对开放活动的反馈进行整理统计通报。参加活动人员的午餐由泉州市教育局提供,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2.加强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承办单位须及时向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提交以下材料:(1)活动报道和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基本情况(含参加人数、园数及组织概况)、园长汇报、典型案例等;(2)开放活动安排表(含活动安排、教学设计、课后反思、专家点评等)和每场活动实施效果(开放活动评议意见汇总)。(3)列入此次教学开放活动的教学公开课和专题汇报,分别确认为泉州市级教学公开课和讲座(详见附件安排表),我局不再另行出具证明。教学开放活动期间,幼儿园全部班级应向参观人员正常开放观摩。

      附件:2023年泉州市“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暨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展示交流活动安排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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