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3-00039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2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7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泉州实践”的实施意见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3-08 15:32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1〕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幼小科学衔接工作,稳步推进福建省幼小衔接改革实验区和试点校(园)研究实践及成果展示,形成富有特色的幼小衔接“泉州实践”阶段性成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长效机制,提高全市学前和义务教育质量,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幼小衔接意识薄弱,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分离,幼儿园过度重视知识准备,小学超标教学、超前学习,幼小衔接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合力攻坚。建立幼小协同合作机制,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阶梯,推动双向衔接。规范园(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教学行为,合理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做好科学衔接。建立行政推动、教科研支持、教育机构和家长共同参与的机制,整合多方资源,实现有效衔接。

      三、建立联合教研机制。各县(市、区)局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专业资源,组建专家团队,充分发挥教研部门和专家作用,加强幼小衔接科学研究和专业视导。各级教研部门要把幼小衔接作为教研工作尤其是小学教研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教研工作计划。通过推动成立幼儿园和小学一年级骨干教师联盟、组建课堂互通的联合教研、定期开展共同教研活动等形式,建立健全联合教研机制。教研人员要深入园(校),指导区域教研和园(校)本教研活动,加强方法和路径引领,帮助解决实践中的重难点问题。要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幼小衔接专项课题研究,梳理提炼本地在教学、教研和教师专业成长等方面的教研经验和成果,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和分享展示。

      四、做实家园校协同共育。幼儿园和小学建立有效的家园校协同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作用,通过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访、亲子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展示幼小双向衔接的科学理念和做法,及时了解家长在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方面的困惑问题及意见建议,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广大家长遵循教育规律,建立科学育儿理念,帮助缓解家长的压力和焦虑,合力创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

      五、强化师资培训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制定教师幼小科学衔接专项培训方案,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将幼小衔接教育纳入对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新入职教师培训和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要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面向本地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教师开展分期分批培训和指导,促进其在教育教学实践、校园环境创设、家园(校)共育等方面的专业能力提升。

      六、加强试点和全面推进。

      (一)试点推进(2023年6月底前)

      按照前期部署,晋江市作为省级幼小衔接实验区,应积极先行试点,完成幼小衔接3对试点园(校)试点实验工作,及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遴选幼儿园、小学开展试点,采用“1+1”方式,一所小学至少联系一所幼儿园,建立深度合作机制,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经验,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和规模,为全面推进积累经验,打好基础。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3月30日前将本地幼小衔接实施方案、试点园(校)试点工作安排报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所有报送材料均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审核后报送,报送方式为电子版(Word文档和盖章后的PDF文档),邮箱cyjk@qzedu.cn。

      (二)总结推广(2023年7月底前)

      2023年5月前,遴选优秀幼小衔接优秀案例、校本课程等阶段性成果。

      2023年6月前,各县(市、区)教育局总结本地实践成果,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幼小衔接实践中的困惑问题,逐步形成本地相应的政策和举措。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于6月1日前将幼小衔接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

      2023年6月,召开全市幼小衔接工作分享会暨“福建省幼小衔接实验区”晋江市试点成果开放活动。

      (三)全面推进(2023年秋季学期)

      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大力推广各地试点园(校)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试点园(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全市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强化幼儿园和小学在课改、教学、管理和教研等方面的深入合作。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重要意义。组建工作专班,强化幼小协同的合作机制。认真研制本地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方案,加大对园(校)的工作统筹和专业指导力度。

      八、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时跟踪幼小衔接工作进展,确保如期完成试点和推广工作。各地要将幼小科学衔接纳入幼儿园、小学质量评估和办园(学)行为督导、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幼儿园年检及办园水平认定等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常态化督办检查。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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