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2-00408
- 备注/文号:泉教办〔2022〕3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8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小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基〔2022〕23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创新,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组织开展市级“基础教育精品课”(以下简称“精品课”)遴选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遴选推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师深入研究课程教材内容,融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能力,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风采。建立健全优质课程资源遴选更新机制,系统化体系化建设智慧平台优质课程教学资源,不断丰富平台资源内容,提高平台资源质量。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需求,为学生预习、复习、开展探究式学习和项目式学习提供服务,促进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为教师优化教学设计、丰富教学内容、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等提供服务。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使用,帮助农村学校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加快提升农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二、参与范围
根据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平台”,网址:basic.smartedu.cn)展示的课程目录,本次精品课遴选覆盖的学科有: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
三、质量要求
精品课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和必要的实验演示,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不能有偏差。
(二)确保科学严谨。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2022 年秋季学期前最新修订的教材,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1〕50号)要求,保证学科知识内容和授课语言的科学准确,保证情境素材的真实性、适切性和权威性。
(三)突出课堂实效。体现新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科教学改革方向,充分考虑学科性质和不同学段学生学习特点,落实《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有效解决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发挥学科德育功能和综合育人功能。
(四)注重制作规范。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完整、教学资源充足、摄制技术规范,语言、文字、符号、单位等使用要符合规范,精品课(除外语课程外)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得有任何广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保证内容原创。精品课必须是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典型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四、工作程序
(一)自主申报。教师总结个人教学实践成果,凝练教学经验和方法,学习借鉴云平台相应课程教学资源,对照平台课程节点编号(已有精品课的课程节点不再开放,开放的课程目录详见附件5),确定自己拟讲授的具体内容,自主设计微课并向学校提出申报。
(二)学校推荐。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与微课设计,积极组织研讨和交流展示活动,并择优向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推荐。
(三)县级初选。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优秀教师,对学校推荐的微课设计进行初选,组织相关教师试讲,在此基础上确定县级精品课,并按照制作标准摄制微课视频,连同其他资源,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名额分配,通过智慧平台推送参加市级遴选。
(四)市级遴选。我局将分学科组织专家对县级推荐的精品课进行评审遴选,并按省厅下达的名额分配,通过智慧平台推送参加省级遴选。同一课程节点编号只推荐1节精品课。泉州市直中小学校(含开发区实验学校)直接报送,每校每科不超过1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2021年精品课遴选工作经验,制定2022年精品课遴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组织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明确电教、教研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激发教师广泛参与,主动听取学校和教师意见,坚持自愿参与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影响正常课堂教学工作,避免增加学生和教师的负担。
(二)严格程序标准。各地要规范遴选程序,严格把握质量要求和2022年精品课评价指标(见附件3),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
(三)做好服务保障。各地要对遴选工作提供全过程的教学指导、技术支持、运维服务和经费保障。电教部门要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条件保障工作,对学校、教师提供精品课制作的技术和资源支持,做好精品课评审的组织和推荐;教研部门要加强教学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总结优秀教学案例。
(四)健全激励机制。各地要对获得部级、省级、市级精品课的教师以适当方式予以鼓励。获评市、省、部级精品课可作为教学成果评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获评部级精品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省级公开课,并确认30个继续教育学时;获评省级精品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并确认15个继续教育学时。获评市级精品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县级公开课。
(五)强化推广应用。市级精品课将作为福建省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泉州市在线教育一体化平台优质课程资源,供我市广大师生学习使用。各级教育部门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精品课交流展示活动,加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广应用的力度,切实提升精品课使用效益,促进提高教育质量。要将精品课纳入本地区教师培训资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六、其他事项
请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中小学校填写工作联系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扫描后于2022年9月30日前,电子版发至邮箱bgs3@qzedu.cn。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中小学校在10月22日前通过智慧平台完成市级精品课推荐工作,纸质推荐表(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寄至泉州市教育资源配置中心(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府西路交通科研楼C幢3101室)。
市教育局中教科:张老师,电话:22782219,市教育局初幼教科:孙老师,电话:28229298;市教育资源配置中心:黄老师,电话:22764117;市教科所:谢老师,电话:22778581。
附件:1.精品课制作要求
2.2022年市级精品课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22年精品课评价指标
4.工作联系表
5.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传课目录
6.精品课推荐表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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