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1-00087
- 备注/文号:泉教科〔202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13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十三五”期间,针对我市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我市确认立项了542项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研究课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教育文件精神,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泉州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泉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第一批) 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本批规划课题不设选题指南,基础教育领域学校重点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区域教育教学质量”这一关键领域进行选题,根据学校及学科实际确定研究题目。
2.职业学校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为指导,聚焦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三教改革、教育评价改革等重难点、热点问题,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各单位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自行确定研究题目。
二、申报对象及管理
1.本批课题申报对象为我市教科研机构、职业学校、基础教育领域学校、市名师工作室及泉州市基础教育“十四五”第一批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园)。
2.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泉州市职业教育研究所负责全市职业学校课题的管理,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办负责所属辖区课题的管理,市直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及泉州市基础教育“十四五”第一批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园)课题直接由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管理。
3.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办、泉州市职业教育研究所及市直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负责推荐课题向我办申报,(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推荐时应考虑各学段、各学科及城乡学校之间的均衡。市直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及泉州市基础教育“十四五”第一批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园)根据名额推荐课题,直接向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本批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两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一个主持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我办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不超过15人。承担泉州市级各类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再申报本批课题。
3.课题组填写《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向所属辖区教科研管理部门申报。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办、泉州市职业教育研究所、市直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及泉州市基础教育“十四五”第一批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园)于5月20日前将《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和本辖区课题研究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稿送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yufeng7860@126.com。
四、评审组织
推荐课题经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审定后,市教育局下文确定为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职业教育课题研究经费由泉州市教育局资助,每项1500元,其他课题经费自筹。结题验收合格的课题,发给结题证书。
五、其他
1.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联系人及电话:柳惠斌 何玉凤,联系电话:0595-22782223。
2.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栋交通科研楼三楼361室(快递务必用邮政快递EMS),接收人:何玉凤,电子邮箱:yufeng7860@126.com。
3.各单位应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课题的申报推荐工作。
附件:1.泉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第一批)研究课题推荐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
3.泉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第一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3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教科所、省普教室,泉州市社科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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