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0-00193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20〕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3
各县(市、区)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局、残疾人联合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民生保障局,各有关院、校:
为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落实国家、省、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泉州市自闭症等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泉教办综〔2019〕55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对特殊教育的统筹指导和科学管理,进一步做好我市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康复工作,决定成立泉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泉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组织机构及成员名单
(一)泉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领导小组
组 长:陈军宣 泉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蔡永升 泉州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宗桥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郭灿辉 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曾雅茹 泉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院长
陈江平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成 员:
林丽芳 泉州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科长
詹俊武 泉州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
董芙苡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科科长
傅理惠 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主任
曾志安 泉州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副科长
甘昭良 泉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培训部主任
吴建荔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初等教育学院院长
蔡景灿 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下设联络组
孙红岩 泉州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干部
肖梅香 泉州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员
张标炜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科科员
黄美纯 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干部
雷雨田 泉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特教专业副主任
王正瑜 泉州幼高专初等教育学院行政秘书
(二)泉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各专业组成员名单
1.情绪与行为障碍专业组
刘德华(组长):泉州市教科所副所长、高级教师
邓岳敏:泉州师范学院教育学博士、副教授
洪慧芳:泉州市教科所教研员
徐辉燕:南安职业中专学校讲师
2.视力障碍专业组
甘昭良(组长):泉州师院特殊教育学院培训部主任、教授
吴瑜瑜:福医大附属第二医院眼科主任
陈伟芳:泉州市第一医院眼科主任
郑东阳: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高级教师
3.听力障碍专业组
杨锦龙(组长):泉州师院特殊教育学院副教授
庄黎明:泉州市第一医院保健中心主任
廖 军:泉州市第一医院耳鼻咽喉科主任
梁振源:福医大附属第二医院耳鼻咽喉科副主任
4.智力障碍专业组
雷雨田(组长):泉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博士、副主任
江桂熔: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
林良烽:福医大附属第二医院主治医师
邱 莉: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神经康复科副主任
黄柏青: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儿保科主任
5.自闭症谱系等精神障碍专业组
吴春玉(组长):泉州师院特殊教育专业主任、副教授
连 翔: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
林泽涯:泉州市第三医院党委书记
王进义:泉州市第三医院副院长成瘾行为治疗科主任
徐丽珍:泉州市第三医院
林学锋: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小儿神经内科主任
6.脑功能发育障碍专业组
林秀瑶(组长):泉州市第一医院康复医学科副主任
林招国:泉州市第一医院康复科
黄新芳: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神经康复科主任
苏 静: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神经康复科
7.肢体障碍专业组
林金矿(组长):福医大附属第二医院医务部主任
卢鹏程:福医大附属二院
吴志生:泉州市第一医院科神经内科副主任
泉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泉州市教育局,由泉州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科长林丽芳兼办公室主任,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蔡景灿、泉州市教科所副所长刘德华兼办公室副主任。受聘专家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或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委员会批准。
二、泉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特殊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
2.专家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并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协调整合各有关部门力量,创新机制,指导县(市、区)做好特殊儿童少年教育康复工作。
3.协调处理各地可能发生的特殊儿童少年在入学、转学工作中出现的疑难、争议问题。
4.为特殊需要儿童进行鉴定评估、教育安置、康复训练、师资培训、教育科研等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引导服务,探索特殊教育、康复发展的有效途径。
5.对全市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进行专业评估与专业指导。
6.建立市级跨部门、跨行业数据共享与安全管理机制,实现教育、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相关信息及时交流,实现专家资源的跨地域共享,为保障措施的跨机构流通奠定基础。
三、泉州市特殊教育康复需要儿童少年的评估鉴定工作流程
1.学龄前特殊儿童康复评估。每年4月上旬(今年因疫情影响时间调整为7月初至7月中旬),市残联向市教育局提供学龄前已办证残疾儿童基本信息和全市备案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在训残疾儿童基本信息及机构出具的评估资料。
5月中旬(今年7月下旬)泉州市教育局将学龄前残疾儿童信息转发给相关县(市、区)教育部门,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当地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提出入学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再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统筹安排特殊教育资源,将学龄前残疾儿童按照其接受教育能力,就近进入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2.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儿童少年教育康复评估。每年3月(今年7月上旬前),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上报持证特殊学生和疑似对象名单以及审核材料;每年4月(今年7月中旬前)组织县(市、区)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员进行综合分析、整体评估,提出安置意见及矫治和康复的医学指导意见,填写《泉州市特殊儿童教育安置意见表》,并于每年5月初(今年7月下旬前)将评估有异议的特殊学生上报泉州市教育局,由泉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员进行复评,提出指导意见。每年6--7月(今年8月上旬)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完成特殊儿童少年信息上报,实现数据资共享。市、县(市、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应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相应的教育康复巡回指导。
四、其他事项要求
各县(市、区)应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加强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工作,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各县(市、区)应尽快成立由教育、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开展对有特殊教育与医学康复需要的儿童少年进行评估、鉴定、安置,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权利。
请各县(市、区)将成立的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文件纸质稿与电子稿于7月3日前报送至泉州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
联系人:孙红岩,电话:22782220,电子邮箱:cyjk@qzedu.cn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6月23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直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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