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20-00013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20〕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9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办法(试行)〉和〈泉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泉教初〔2009〕2号)》的文件精神,在幼儿园申报、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和泉州市教育局对幼儿园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的基础上,经市级专家组评估和我局审核公示,泉州市丰泽区第六中心幼儿园、洛江区万安中心幼儿园、石狮市永宁中心幼儿园、石狮市第五实验幼儿园、晋江市金井镇双山中心幼儿园、晋江市东石镇井林中心幼儿园、晋江市永和镇中心幼儿园、晋江市安海镇苗苗中心幼儿园、南安市第二幼儿园、南安市第三幼儿园、惠安县城南第二实验幼儿园等11所幼儿园符合"泉州市示范幼儿园"评定标准,现予以确认为"泉州市示范幼儿园"。
希望丰泽区第六中心幼儿园等11所幼儿园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文件要求,模范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市示范幼儿园在实验、示范和辐射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为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1月19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市政府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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