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9-00362
- 备注/文号:泉教科〔2019〕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15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小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29 1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属)学校:
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小课题得到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领导的重视,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常规管理工作,积极支持各小课题开展各项工作,小课题所在单位也在研究的各方面给予保证。根据泉教科〔2018〕14号文件要求,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小课题将于今年11月结题,为了促进各小课题做好过程性研究资料的收集,提炼好研究成果,按研究计划顺利完成研究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小课题 185(项)[泉教科〔2018〕14号]
二、验收材料
(一)《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结题验收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1),申报表成员须与中期检查报告表的成员一致,任意变更均作无效处理。
(二)小课题结题报告一份(结题报告格式详见附件2)。
(三)《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研究档案袋》一份,除必备材料外,还需提交研究方案、小课题研究规章制度、相关论文或经验性文章、获奖证书(复印件)、师生作品(文集或照片)等作为其他过程性材料,请把以上材料一并放入小课题档案袋中。
(四)以上材料请分类装袋,并整理出目录贴于材料袋上(附件3)。
三、验收方式
(一)本次结题验收工作采取分级检查评定的方法,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教育科研机构、市职教中心、医高专科研处负责所属区域的小课题结题验收的初评工作。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市直学校小课题的检查评定工作以及全市小课题的审核工作。
(二)各小课题负责人应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送交到指定负责验收单位。
(三)2019年12月10日前由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市职教中心、各高校科研处组织有关人员对立项小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初评,逐一签署初评意见;同时对申请验收的小课题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等级(评定标准见附件5)。各县(市、区)、市职教中心、各高校科研处推荐的优秀小课题、良好名额分别不超过本区域立项小课题总数的15%、25%。
(四)各县(市、区)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市职教中心、医高专科研处完成结题验收初评后应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结题材料(具体为:结题验收申报表、结题报告)报送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市直学校承担的立项小课题应于2019年12月15日前直接将全部结题相关材料送交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在完成验收初评的基础上,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将于2019年12月底组织专业人员对市级立项小课题进行复评、确定验收等级。
四、其它事项
结题材料报送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栋361室。联系人:顾金玲,联系电话:22782223。邮箱:qzjygujinling@126.com。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教科所、省普教室,泉州市社科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印发
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小课题得到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领导的重视,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常规管理工作,积极支持各小课题开展各项工作,小课题所在单位也在研究的各方面给予保证。根据泉教科〔2018〕14号文件要求,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小课题将于今年11月结题,为了促进各小课题做好过程性研究资料的收集,提炼好研究成果,按研究计划顺利完成研究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小课题 185(项)[泉教科〔2018〕14号]
二、验收材料
(一)《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结题验收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1),申报表成员须与中期检查报告表的成员一致,任意变更均作无效处理。
(二)小课题结题报告一份(结题报告格式详见附件2)。
(三)《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研究档案袋》一份,除必备材料外,还需提交研究方案、小课题研究规章制度、相关论文或经验性文章、获奖证书(复印件)、师生作品(文集或照片)等作为其他过程性材料,请把以上材料一并放入小课题档案袋中。
(四)以上材料请分类装袋,并整理出目录贴于材料袋上(附件3)。
三、验收方式
(一)本次结题验收工作采取分级检查评定的方法,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教育科研机构、市职教中心、医高专科研处负责所属区域的小课题结题验收的初评工作。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市直学校小课题的检查评定工作以及全市小课题的审核工作。
(二)各小课题负责人应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送交到指定负责验收单位。
(三)2019年12月10日前由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市职教中心、各高校科研处组织有关人员对立项小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初评,逐一签署初评意见;同时对申请验收的小课题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等级(评定标准见附件5)。各县(市、区)、市职教中心、各高校科研处推荐的优秀小课题、良好名额分别不超过本区域立项小课题总数的15%、25%。
(四)各县(市、区)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市职教中心、医高专科研处完成结题验收初评后应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结题材料(具体为:结题验收申报表、结题报告)报送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市直学校承担的立项小课题应于2019年12月15日前直接将全部结题相关材料送交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在完成验收初评的基础上,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将于2019年12月底组织专业人员对市级立项小课题进行复评、确定验收等级。
四、其它事项
结题材料报送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栋361室。联系人:顾金玲,联系电话:22782223。邮箱:qzjygujinling@126.com。
附件:1.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结题验收申报表
2.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结题报告格式要求
3.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结题送检材料要目表
4.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小课题结题验收评定等级要求及鉴别标准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5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教科所、省普教室,泉州市社科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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