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9-00176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19〕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3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即将结束,为规范、有序安排学校新学年工作,现就我市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2019-2020学年度校历安排及学校期末与暑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抓好期末各项工作
(一)抓好期末复习考试
学校要统筹课程安排,以学生发展为本,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认真组织学生期末复习考试;把好期末考试命题关,普通初中学生期末考试学科单科及格率应达到80%以上,全科及格率达到70%左右。中等职业学校要做好学生专业技能测试、评定,体现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学分认定方案,认真规范、及时完成学生学分认定与记录。各普通中学要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激励和诊断功能,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
(二)抓好师生安全教育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做到居安思危、防患未然。健全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体制机制,做好重点摸排和综合治理,加强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开展师生安全教育,突出重点内容,根据不同时段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加强国家安全、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网络安全、毒品预防、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教育,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加强进校学习类APP审查监管,加强预防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平安和谐良好氛围。
(三)抓好身心健康教育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发挥专兼职心理教师、心理活动课堂和心理辅导室的作用,科学开展心理辅导。强化学校体育,开齐开足体育课,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加强"书香墨香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升师生健康素养。
(四)抓好毕业典礼活动
充分认识毕业典礼是学生在学校生活中的一项重要的人生仪式,对学生的成长、成才、成熟具有重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承载着感恩励志教育功能,要用心设计毕业典礼流程,举行庄重、富有教育意义的毕业典礼。
(五)抓好学校发展谋划
认真做好学年工作总结,客观评估办学绩效,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围绕学校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各学校应将上学年工作总结和新学年工作计划于8月27日前报送教育主管部门业务科室。
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9〕16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重申规范我市普通中学招生行为的通知》(泉教综〔2019〕23号)文件精神,坚持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善规范不同群体入学政策。进一步规范初中学校招生管理,所有公办、民办初中都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实行民办中小学跨区域招生生源地审批办法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不得擅自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考生。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严禁违规乱收费,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招生工作完成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应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形成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送的要求及相关表格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9〕16号)。
(二)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严格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应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各校应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工作,教育主管部门业务科室应于9月2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三)严格规范教材教辅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加强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管理,继续做好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工作,加强教学用书征订管理,做好中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随意更换教材版本、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地方、学校和教师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丰富学生暑期生活
按照"减负三十条"有关部署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严格执行校历和作息时间有关规定,不得违规占用假期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严禁有偿补课乱收费。学校应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研学旅行等活动,各项活动要有安全工作预案,确保师生安全,引导师生度过健康、安全、文明、有意义的假期。
(五)建立健全控辍保学机制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疑似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建立健全关爱帮扶制度,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各初中学校要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应低于1.8%。
三、加强学校内涵建设
(一)加强学校党建工作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两个维护",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落实好教育工作"九个坚持""六个下功夫"的要求。学校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要创新德育工作模式,加强校内线上线下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学校办学各个环节,提炼形成学校党建德育工作新经验,以实际行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加强课程有效实施
课程是实现育人目标的重要载体,体现着国家意志,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省颁课程实施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各类各门课程,确保国家课程全面实施,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不挤占课时。要强化课程意识,提高课程的多样性与选择性、适应性与创造性,推进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特色化、课程管理规范化。要加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研究,科学把握教学深广度,探索实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及其实现路径,提高课程实施实效。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自觉践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四个引路人",建设新时代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要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组织教师按时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积极推进"三通两平台"深度应用,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素养和应用信息技术能力。
(四)加强"十个一"内涵发展工作体系建设
推动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通过加强普通中学内涵发展"十个一"工作体系建设,即:建立一个学校章程、构建一个学校课程体系、建设一个"四化"(净化、绿化、美化、文化)校园、制定一套校本教学常规、深研一项课改教改项目、研制一套教师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构建一个师生发展科学评价体系、制定一份规范学籍管理细则、建立一个质量监测反馈指导系统、研制一张彰显素质教育的课程表,促进初中优质均衡一体化发展和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
(五)加强学生学业质量监测
实施普通中学学生学业质量监测,进一步完善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反馈、指导系统,加强高考、中考、质检、期末考试、学业质量监测等数据分析研究,依托信息化手段服务教学改革与普通高中学生选学选考。做好2018年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分析报告的结果应用。做好中考数据统计报送,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应于10月10日前将汇总后的《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教学评价情况表》报送我局中教科。
(六)加强学校办学品质提升
继续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省达标高中"创建评估,以评促建、评建结合,推动学校对标整改、依法办学、提升内涵;继续加强泉州市普通中学学科教学联盟建设,推动学校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继续发挥示范高中建设学校、课改基地校、教改示范校、特色高中的专业引领,加强统筹协调、培育建设与监管指导,推动学校创新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办学品质。
(七)加强新高考与新中考有效推进
加强对高考综合改革和中考中招改革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和培训,让社会各界全面准确了解改革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贯彻实施高中阶段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改善普通高中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加强高中新课标、新教材培训。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完善教学组织管理,建立选课走班教学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发展指导与选课指导,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与使用。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视导,提高学校适应高考综合改革与中考中招改革的能力水平。
四、2019-2020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校历安排
(一)中等职业学校校历安排
1.2019年秋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20周)
(1)2019年8月26日:教师到校。
(2)2019年8月26日-30日:学校做好新学年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3)2019年9月1日开学,9月2日旧生正式上课。新生入学时间可根据实际适当推迟,但不得超过9月8日。
(4)2020年1月17日(农历腊月廿三):寒假开始。
2.2020年春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20周)
(1)2020年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教师到校,2月10日学生正式上课。
(2)2020年7月10日学期结束,暑假开始。
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安排40周(含复习考试、入学训练、社会实践活动等),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1周。周学时一般为28节,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课堂教学每课时(学时)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校要积极开设课外活动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课外活动内容,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新生入学时间推迟而减少的课时要从机动课时或学校自排课程的课时中安排补上。
(二)普通高中校历安排
1.2019年秋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19周)
(1)2019年8月26日教师到校。
(2)2019年8月26日-8月30日学校做好新学年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3)2019年9月1日开学,9月2日学生正式上课。
(4)2020年1月17日学期结束,寒假开始。
2.2020年春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21周,社会实践1周)
(1)2020年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教师到校,2月10日学生正式上课。
(2)2020年7月10日学期结束,暑假开始。
普通高中每学年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高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5课时,每课时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普通初中校历安排
1.2019年秋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19周)
(1)2019年8月26日教师到校。
(2)2019年8月26日-8月30日学校做好新学年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3)2019年9月1日开学,9月2日学生正式上课。
(4)2020年1月17日学期结束,寒假开始。
2.2020年春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20周)
(1)2020年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教师到校,2月10日学生正式上课。
(2)2020年6月30日学期结束,暑假开始。
初中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包括社会实践等综合实践活动课);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文化节、运动会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下学期毕业复习时间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初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4课时,每课时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020年初中年段课时被泉州市初中毕业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二年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占用的,可从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中安排补上,不得在双休日组织补课。学校变更校历安排须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施行。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30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市教科所,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市直中职、技工学校,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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