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8-00093
    • 备注/文号:泉教办初〔2018〕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04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期市示范幼儿园园长实践学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4-19 17:28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幼儿园:
      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根据《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提高示范幼儿园园长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期市示范幼儿园园长实践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近一年来已通过"泉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认定的部分幼儿园园长;
      (二)今年拟争创省、市示范幼儿园所在园的部分园长。
      二、学习基地
      泉州幼师附幼、泉州市刺桐幼儿园、泉州市丰泽幼儿园、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
      三、时间安排
      (一)4月13日下午3:00学员泉州市丰泽幼儿园报到,参加市教育局初幼教科召开的"第十期市示范幼儿园园长实践学习活动"会议,布置学习工作任务,会后到相关幼儿园熟悉场所。
      (二)4月16日至4月30日学员到基地园脱产学习半个月。
      四、学习形式及任务
      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为重要抓手,采取边实践、边学习、互帮互学的形式,在基地园领导的指导下,学员通过承担或参与相应工作任务,逐步提升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各地应积极支持园长参与学习活动,妥善安排好园长脱产学习期间的各项工作,保证幼儿园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各位学员应珍惜学习锻炼机会,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确保学习活动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市直幼儿园园长应充分发挥省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找准切入点,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帮扶指导活动。学习结束后每位学员应撰写一份学习心得,于5月15日将电子稿发送至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cyjk929@163.com。
      五、其他事项
      参与实践学习活动人员食宿自行安排,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第十期市示范幼儿园园长实践学习活动安排表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附件:第十期市示范幼儿园园长实践学习活动安排表

    学习基地园

    学员名单
    泉州幼师附幼 晋江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吴阿华
    晋江市第四实验幼儿园         丁珊莉
    泉港区福源幼儿园             施梅珠
    南安市国专第二幼儿园         陈珊蓉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 林萍
    石狮市第三实验幼儿园         尤黎静
    泉州市丰泽 幼儿园 丰泽区泉秀幼儿园             吴梅蓉
    泉州幼师附幼石狮校区         高晓云
    晋江市第八实验幼儿园         柯淑满
    晋江市永和镇中心幼儿园       林丽玲
    德化县金锁幼儿园             林莹
    泉州市刺桐 幼儿园 石狮市永宁中心幼儿园         杨延缓
    石狮市宝盖镇中心幼儿园       邱绵绵
    石狮市湖滨中心幼儿园         郑月贵
    南安市第三幼儿园             傅志端
    丰泽区第六中心幼儿园         洪培红
    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 南安市罗东镇昌财幼儿园       陈燕玲
    南安市第二幼儿园             吴珊茹
    永春县欣星第二幼儿园         王宏桦
    永春县石鼓第二中心幼儿园     尤丽琴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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