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7-00214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17〕2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1-13
各县(区、市)教育局、泉州市盲聋哑学校: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教师从事特教事业,提高特教教师师德师能水平,帮助贫困残障学生解决生活困难,在市政协领导的积极倡议和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的大力支持下,2016年成立泉州市教育基金会特殊教育专项基金理事会。根据专项基金实施方案,经研究,定于2017年11月25日在泉州市盲聋哑学校举行2017年度泉州市教育基金会特殊教育专项基金发放仪式暨师德交流培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全体参加人员于2017年11月25日上午9:15前到泉州市盲聋哑学校北校区多功能演播厅报到,9:30-11:30 举行基金发放仪式及师德交流,下午2:30-5:30举行教师专题培训。
二、参加对象
1.教育部特教处领导、省教育厅基教处领导;
2.泉州市政协领导;
3.市教育局领导;
4.市教育基金会及特殊教育专项基金理事会领导;
5.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领导、兴业银行泉州分行领导;
6.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股长或专项基金理事会联络员;
7.受助学生代表及获奖大学生代表20人;
8.全市11所特教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专任教师(含校聘教师)教约500人。
三、活动内容
1.2017年度泉州市教育基金会特殊教育专项基发放仪式及兴业银行泉州分行专项基金捐赠仪式;
2.师德交流(特教学校教师代表);
3.教师专题培训。
四、有关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回执发送至邮箱(qztjjj@163.com)或传真报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汇总。(联系人:吴永先,联系电话:22822928,邮箱:45456626@qq.com,cjk298@163.com)
2.各县(区、市)选派1名受助学生代表参加发放仪式。
3.本次活动伙食费从泉州市教育基金会特教专项基金列支,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2017年度泉州市教育基金会特殊教育专项基金发放仪式暨师德交流培训活动参会人员回执表
泉州市教育局2017年11月13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市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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