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7-00138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17〕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7-14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公共安全教育等学科教学用书征订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7-21 16:07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补充通知》(闽教基〔2017〕30号),为做好我市义务教育公共安全教育教学用书及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等学科教学用书的征订管理工作,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公共安全教育教学用书。福建省教育厅审定通过福建教育出版社《公共安全教育》(1-9年级)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科书,从2017年秋季新学期开始使用。经研究,确定我市选用福建教育出版社《公共安全教育》作为全市初中公共安全教育教学用书,于2017年秋季新学期开始使用,各县(区、市)教育局和学校不得使用我市选用版本以外的教学用书。
      二、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和历史教学用书。教育部组织编写的义务教育教材(简称统编教材)中,义务教育七、八年级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并经国家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2017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七年级和八年级下(法治教育专册),语文七年级和历史七年级统一使用统编教材。2016年使用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统编教材的学校,2017年全部使用审定通过的八年级统编教材。其他年级册次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版本。
      三、加强道德与法治等学科教学用书征订管理。各县(区、市)、学校必须使用省教育厅公布的《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进行教材征订。县(区、市)教育局要组织所属有关学校做好道德与法治等学科教学用书征订工作,逐校审核选用的版本、征订数量。学校抓紧进行新教学用书征订及核实工作,并按隶属关系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于7月20日前完成所属学校征订数据的审核,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后,送本县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县(区、市)分公司(县新华书店)。
      四、抓好新教材教师培训。各县(区、市)教育局、学校应按要求组织开展道德与法治等学科教研人员和教师新教材培训、研修,掌握教材编写思路、基本体例、教学要求,准确把握教学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确保新教材顺利实施。
      五、强化监督和管理。各县(区、市)教育局、学校要高度重视教材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健全教材选用、征订工作的全过程监管机制,确保规范有序进行。对违反教材选用征订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查处。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4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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