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7-00144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17〕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7-13
关于开展泉州市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选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7-21 17:16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小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补充通知》(闽教基〔2017〕30号),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闽教基〔2015〕1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泉州市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选用工作,建立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和安全教育学科地方课程教科书选用小组成员候选人员信息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候选人名额分配
选用委员会委员、安全教育学科组成员候选人员。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小学要严格按照有关条件和名额分配(见附件1)推选选用委员会委员、安全教育学科组成员候选人员。
二、推选的对象和条件
1.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在岗在职优秀教师、校长、教研人员,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1/2。
2.原则上具备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相应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熟悉本地区基础教育现状,有安全教育、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的可优先推荐。
3.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教科书及其配套的同步练习册编写人员、出版发行人员不得推荐为选用委员会和学科组候选人员。
三、其他事项
各县(市、区)教育局初教股、市直各小学应填写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学科组成员候选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并于2017年7月17日上午下班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cjk298@163.com。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泉州市教科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 7月13日印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补充通知》(闽教基〔2017〕30号),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闽教基〔2015〕1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泉州市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选用工作,建立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和安全教育学科地方课程教科书选用小组成员候选人员信息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候选人名额分配
选用委员会委员、安全教育学科组成员候选人员。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小学要严格按照有关条件和名额分配(见附件1)推选选用委员会委员、安全教育学科组成员候选人员。
二、推选的对象和条件
1.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在岗在职优秀教师、校长、教研人员,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1/2。
2.原则上具备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相应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熟悉本地区基础教育现状,有安全教育、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的可优先推荐。
3.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教科书及其配套的同步练习册编写人员、出版发行人员不得推荐为选用委员会和学科组候选人员。
三、其他事项
各县(市、区)教育局初教股、市直各小学应填写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学科组成员候选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并于2017年7月17日上午下班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cjk298@163.com。
附件:1.泉州市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和学科组成员候选人员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教科选用委员会和学科组成员候选人员信息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3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泉州市教科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 7月13日印发
附件1:泉州市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委员和学科组成员候选人员名额分配表
| 学科 县(市、区) (市直小学) | 公共安全教育教材选用侯选人员 名额(人) |
| 鲤城区 | 4 |
| 丰泽区 | 4 |
| 洛江区 | 3 |
| 泉港区 | 3 |
| 晋江市 | 6 |
| 石狮市 | 4 |
| 南安市 | 6 |
| 惠安县 | 5 |
| 安溪县 | 5 |
| 永春县 | 4 |
| 德化县 | 3 |
| 台商投资区 | 3 |
| 泉州市实验小学 | 3 |
| 泉州市晋光小学 | 3 |
| 泉州师院附属小学 | 3 |
| 泉州第二实验小学 | 2 |
| 泉州第三实验小学 | 1 |
|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 1 |
| 合计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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