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7-00081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17〕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4-20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培训及师德交流活动的预通知
时间:2017-04-30 23:03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盲聋哑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师德师风建设,提高专业水平,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爱生乐教的特教精神,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在泉州市教育基金会特殊教育专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经研究,决定在今年暑假期间,在全市开展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培训及师德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特殊教育教师。
二、活动内容
1.邀请特教专家作专题讲座;
2.举行师德师风交流展示活动。
三、交流展示活动要求
1.结合自己的成长及教育经历,或以身边优秀教师的感人故事,讴歌特教教师敬业爱岗、甘为人梯、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激励广大青年教师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文明的仪表影响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感悟"特教教师"崇高的责任和使命。题目自拟,交流展示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左右。
2.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盲聋哑学校要在广泛发动、全面开展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一名教师,特别是2016年受到泉州市教育基金会特殊教育专项基金会表彰奖励的教师应踊跃参加交流展示活动,并于6月20日前将交流展示活动教师报名表、交流稿电子文档发至邮箱cjk298@163.com,22783508@163.com。
四、其它事项
1.此次活动拟于今年暑假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活动经费由泉州市教育基金会特殊教育专项基金会赞助承担,参加培训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3.联系人:林丽芳 联系电话:28229298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市教育基金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印发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师德师风建设,提高专业水平,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爱生乐教的特教精神,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在泉州市教育基金会特殊教育专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经研究,决定在今年暑假期间,在全市开展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培训及师德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特殊教育教师。
二、活动内容
1.邀请特教专家作专题讲座;
2.举行师德师风交流展示活动。
三、交流展示活动要求
1.结合自己的成长及教育经历,或以身边优秀教师的感人故事,讴歌特教教师敬业爱岗、甘为人梯、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激励广大青年教师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文明的仪表影响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感悟"特教教师"崇高的责任和使命。题目自拟,交流展示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左右。
2.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盲聋哑学校要在广泛发动、全面开展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一名教师,特别是2016年受到泉州市教育基金会特殊教育专项基金会表彰奖励的教师应踊跃参加交流展示活动,并于6月20日前将交流展示活动教师报名表、交流稿电子文档发至邮箱cjk298@163.com,22783508@163.com。
四、其它事项
1.此次活动拟于今年暑假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活动经费由泉州市教育基金会特殊教育专项基金会赞助承担,参加培训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3.联系人:林丽芳 联系电话:28229298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0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市教育基金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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