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6-00221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16〕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11-23
泉州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建设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6-12-08 14:58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普通高中课程与教学改革新形势,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全面提升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福建省教育厅颁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建设普通高中
课程改革基地校的通知》(闽教基〔2016〕60号)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文件转发至区域内普通高中,并根据文件要求组织普通高中申报,市直普通高中可参照文件要求提出申报。我局将从申报学校中遴选8所报送福建省教育厅,同时确定若干所学校为泉州市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
申报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的普通高中应如实填写《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建设申报表》,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12月5日之前报送我局中教科,具体报送材料见附件3《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建设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的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3日
抄送:福建省教育厅,市教科所,市教育资源配置中心,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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