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6-00085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16〕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4-20
    关于认真做好小学三、四、六年级部分学科教学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6-04-27 15:35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小学:

      为扎实推进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学校开齐上足省颁课程,加强小学学科教学质量的监控,不断提高我市小学教学质量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小学三、四、六年级部分学科教学质量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15-2016学年度小学三、四、六年级学生。范围为:泉州市直小学;各县(市、区)直小学,各乡镇中心小学;各乡镇两所基层完小(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定)。请于2016年6月10日领取样卷时报送参加抽查学校的名单(格式见附件1)。

      二、抽查学科及年级:

      (一)语文、数学(六年级)

      (二)科学、英语(四年级)

      (三)品德与社会(三年级)

      三、各科抽查内容及形式:

      (一)语文、数学

      以各县(市、区)使用的六年级语文、数学教材的内容为参考,质量抽查为水平性测试,抽查内容及要求以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2011版)为依据,注意体现课改理念,以笔试、闭卷的形式,试卷难易程度按8:1:1分配。

      (二)英语

      以各县(市、区)使用的四年级下册英语教材的内容为参考;以"英语课程标准"(2011版)规定的学生学业水平为依据;以笔试、闭卷的形式,试卷难易程度按8:1:1分配,抽查主要题型包括:听力部分和笔试部分(选择题、口语交际、阅读题、仿写题等题型)。

      (三)品德与社会

      以各县(市、区)使用的相关教材为参考内容;以《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版)为命题依据;测查三年级学生通过对品德与社会课程学习后其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情况;以笔试、开卷为抽查的形式,试卷难易程度为8:1:1。试卷包括: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连线题、简答题等题型。

      (四)科学

      以教育科学出版社四年级下册科学课教材内容为参考;以现行"科学课程标准"为依据,抽查学生理解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体会科学精神等方面的科学素养达成情况;以笔试、闭卷的形式,试卷难易程度按8:1:1分配。抽查主要题型包括:填空题、选择题、连线题、填表题、简答题、操作题、探究题、实验题、设计题等题型。

      四、抽查时间:

      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如下:

    6月25日上午 6月25日下午
    8:30-9:30 10:00-11:00 14:30-16:00

      语基(六年级)

      科学(四年级)

      品社(三年级)

      作文(六年级)

      英语(四年级)

    数学(六年级)

      五、几点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小学要认真做好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学科的教学质量抽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评卷,市直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公布或公开学生抽查成绩,严禁对学生成绩和学校排列名次进行评比。考试期间,我局将组织人员随机抽查考试情况,加强考试巡视工作。

      (二)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社会、科学学科质量抽查试卷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样卷,其中,语文、数学抽查考试必须和毕业会考合一。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小学于2016年6月10日上午派人带U盘(原有内容要清空并杀毒)到市教科所小学教研室向刘香芹主任领取样卷,经密封、签名后带回各地。

      (三)为保证抽查质量的客观公正,各地各校应严肃认真做好抽查试卷的保密和发放工作,严格执行考试时间,不得提前或推后组织考试。各县(市、区)教育局初教股股长负责召集2名以上有关人员参与抽查样卷启封发放工作,各学校应将试卷启封回执单上交各地教育局初幼教股备查。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抽查样卷启封回执单(附件3加盖公章)寄到我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林丽芳同志收。

      (四)评卷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应及时开展学科质量分析,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应对本区域内的学科质量抽查情况进行整体性的质量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教学改进意见和建议。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市直学校以校为单位)将参加学科抽查的质量分析报告于2015年7月20日前分别送交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和市教科所小学教研室,并将各科的电子稿汇总打包发送至邮箱: cjk298@163.com,其中学生学业质量抽查成绩统计表(见附件2)需严格按照各栏目填写完整。

      (五)为确保质量抽查工作的落实,我局将抽取各县(市、区)抽考学校的部分学生试卷进行审阅,抽取的具体学校、学科、时间另行通知。

      (六)抽查试卷的印刷成本费由参加抽查的单位负责,一律不再向学生收费。

      附件:1.2016年泉州市小学三、四、六年级部分学科质量抽查样本校名单
         2.2016年泉州市小学学生学科质量抽查成绩统计表
         3.2016年泉州市小学三、四、六年级部分学科质量抽查样卷启封回执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9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市教科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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