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6-00056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16〕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3-28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小学: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基一〔2015〕4号),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形成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和以劳创新的教育氛围,为青少年学生的终身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举办泉州市第五届小学生生活与劳动技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及形式:
(一)简单茶艺:会独立使用一般的沏茶器具和技艺泡茶接待客人。
(二)辨识食品、蔬菜:会独立辨认常见的部分蔬菜、食品和调料品等。
(三)简单烹饪:会小组合作进行简单的小炒小煮等烹饪活动,成品做到色、香、味、形俱佳。
(四)拼装组合:会用螺丝刀、钳子、板手等工具,掌握简单的拼装技艺,小组合作组装生活、学习用具。
二、参赛对象及名额分配:
以县级为单位组队(市直小学以校为单位组队、比赛承办校石狮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单独组队),每个队由1名领队和1名指导教师、3名五、六年级的学生(不能同一性别)组成。(备注:参加上届比赛的学生不能再次参加本次比赛)。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2016年5月12日至13日。
12日下午2:30到石狮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报到,2:50召开领队会并抽签比赛顺序,交叉进行辨识食品、蔬菜和简单茶艺比赛。13日上午8:00进行组合拼装和简单烹饪比赛,下午2:00颁奖。
四、评奖办法:
本次比赛设团体奖和个人总分奖。
(一)团体奖。以各代表队3人的比赛得分总和,设团体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组织奖若干名。
(二)人总分奖。按每个参赛者的总得分,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4名,优秀奖若干名。
五、其它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认真组织参赛,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各代表队的领队应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初幼教科(股)人员、市直学校校级领导担任,领队在比赛活动期间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二)本次活动由石狮市教育局和石狮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协办。联系人:泉州市教育局初幼教科林丽芳、曾志安,石狮市教育局黄种锐,石狮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 许天坑。
(三)本次活动选手、领队和指导教师用餐由石狮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统一安排,旅差费回原单位报销。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8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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