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5-00146
- 备注/文号:泉教科〔2015〕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1-15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学校:
自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小课题立项研究以来,广大中小学校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为发现和培育优秀研究成果,促进成果的交流、共享与推广应用,为群众性的教育科学研究提供范例,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立项小课题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泉教科〔2015〕10号)要求,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教育基金会、泉州市教育学会联合开展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小课题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范围
(一)类别一:小课题优秀成果奖
评选范围: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立项小课题结题验收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课题研究成果。
(二)类别二:小课题优秀单项成果奖
评选范围: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154项立项小课题优秀的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论文、教学反思、结题报告等。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内容
1、小课题优秀成果奖所需材料
(1)小课题结题报告(一式5份)。
(2)小课题研究档案袋(一式5份):应尽量选择提交复印件。
2、小课题优秀单项成果奖所需材料
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论文、教学反思、结题报告等(各一式5份):提交材料应能体现小课题研究的内容、过程、成果等,每个小课题提交数量不得超过5篇。论文如在刊物上发表应注明,并提供影印件,所在单位盖章验证。
(二)材料要求
1、结题报告、档案袋、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论文、教学反思、结题报告等参评材料均应同时提交电子版,并于邮件注明参评类别及小课题编号(如小课题优秀单项成果奖-教学设计-小课题编号),以便后期进行优秀成果汇编。
2、材料应实事求是,能真实反映小课题的行动研究情况。档案袋应简洁精准,以有代表性的文档类材料为主,若提交照片、视频等材料,应有代表性,并提供云盘地址。
三、其他事项
(一)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小课题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由泉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育科学规划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各市直学校分别负责本县(市、区)或本校范围内申报成果的审查推荐等工作。
(二)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12月16日。邮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361(尽量选择邮政快递寄送);联系人:洪慧芳;联系电话:22782223;邮编:362000。电子邮件地址:huifanghong@126.com。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应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小课题优秀成果奖的审查推荐等工作。
附件:《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小课题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13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省教科所、泉州市教育基金会、泉州市教育学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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