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5-00142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15〕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1-10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泉州市2014—2015年度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5-11-17 17:12

    各县(市、区)教育局、科协,各市直学校:

      近两年来,我市广大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认真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为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科学素养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市教育局、市科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 评选表彰工作由市教育局、市科协联合组织,具体工作由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承担。

      2. 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科协做好推荐工作,具体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科协负责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业务部门落实。

      二、表彰对象及名额

      1. 对象。(1)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先进个人;(3)优秀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

      2. 名额。本次活动拟评选表彰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20个、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先进个人50名、优秀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50名。

      三、推荐和评选程序

      1. 各县(市、区)科协负责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业务部门会同当地教育局相关科室,按照推荐名额和评选标准提出推荐建议名单,报当地科协和教育局合议,确定推荐上报的单位和个人,并由所在地科协具体负责材料上报工作。

      2. 市科协、市教育局根据被推荐单位和个人的事迹材料、近两年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优中选优,综合考量,确定表彰的单位和个人。

      三、要求

      1. 坚持标准。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认真细致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 面向基层。先进集体重点推荐积极开展科技教育活动、并在科技竞赛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中小学校,先进个人重点推荐工作在第一线的科技辅导教师。

      3. 突出成绩。优秀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重点推荐"八个一"工作机制落实比较好、受派学校科技竞赛成绩比较突出的受聘副校长。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开展扎实有效、成绩突出的部分县(市、区)科协、教育局具体工作人员,也可参与评选活动,但从严控制。

      4. 提交材料。被推荐单位和个人需同时提交推荐表、获奖情况统计表、获奖成绩汇总表和先进事迹(2000字左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材料中所列的奖项及荣誉,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获奖情况统计表。由各县(市、区)科协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市科协,市直学校直接报送至市科协。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5. 认真总结。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材料要突出各自特色,总结所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优秀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先进事迹材料对工作进行总结时,要重点突出"八个一"工作机制的落实程度及取得的成效,明确提出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工作制度的改进意见。

      6.评选标准和推荐表可从泉州市科协信息网(www.qzkx.org.cn)下载。

      联系人:陈思煌、吴琳琳,联系电话:22217957、22123086,通信地址:泉州市刺桐路田淮街市科技馆,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5461@126.com。

      附件:1.评选标准
         2.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先进集体推荐表
         4.先进个人推荐表
         5.优秀兼职科技副校长推荐表
         6.获奖情况统计表
         7.单位(个人)获奖成绩汇总表
         8.优秀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推荐人选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11月2日

    附件1:评选标准
    一、先进集体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和素质教育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努力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科学探索精神,全面提升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为本单位工作的主要内容。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考评学校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1. 已经组建学校科协,并选派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切实开展促进青少年科技教育方面的工作;
    2. 积极组织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竞赛、中学生学科奥赛等科技竞赛活动,成绩突出;
    3. 积极开展全国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和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效明显;
    4. 认真落实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制度的"六个一"机制(①建好一支科技辅导员队伍,②支持一名科技副校长工作,③建设一批科普活动场所,④开展一系列科技活动,⑤组织一批项目参加科技竞赛,⑥保障一定科普活动经费。
    二、先进个人
    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连续2年以上(含2年)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竞赛和中学生学科奥赛第一辅导教师或分管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中小学校领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评选。
    1. 辅导学生或本人参加第29、30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一等奖1次以上(含1次)或二等奖2次以上(含2次);
    2. 辅导学生参加第12、13届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获得一等奖1次以上(含1次)或二等奖2次以上(含2次);
    3. 辅导学生参加第5、6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竞赛获得一等奖1次以上(含1次)或二等奖2次以上(含2次);
    4. 辅导学生参加2014、2015年度全省中学生学科奥赛联赛获得一等奖2次以上(含2次)或二等奖4次以上(含4次);
    5. 辅导学生参加泉州市第10、11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一等奖2次以上(含2次)或二等奖4次以上(含4次);
    6. 2014-2015年获得省级以上各类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一等奖总数5次以上(含5次)的学校分管领导。
    三、优秀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
    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具有求真、务实、创新、团结、协作精神,努力为提升广大科技辅导员的能力和水平服务,积极引导、组织广大科技辅导员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认真落实校外兼职科技副校长"八个一"工作机制(①做好一份科普活动规划,②召开一次专题会议,③组织一场科普报告,④结对一批科教基地,⑤组织一项主题科技传播行动,⑥组织一次校外考察体验活动,⑦辅导一批科技竞赛项目,⑧协助举办一场科技文化艺术节),切实辅助受派学校积极组织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学生学科奥赛等科技竞赛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附件2: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优秀兼职 科技副校长
    市直学校(12所) 12 12(每校1个) 12
    鲤城 2 8 7
    丰泽 2 5 4
    洛江 2 5 3
    泉港 2 5 4
    石狮 2 5 4
    晋江 3 8 15
    南安 3 8 4
    惠安 2 6 9
    安溪 2 5 13
    永春 2 5 9
    德化 1 6 4
    台投区 1 2 2
    合 计 35 80 90

    抄送: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泉州市经济开发区、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党群部。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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