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5-00095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5〕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7-19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泉州市城东中学违规报送中考定向生的通报
    时间:2015-07-26 22:52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校:
      近期,市教育局责成丰泽区教育局,严肃查处了泉州市城东中学在2014年中考中,让不符合定向生录取资格的学生林某某,通过网上个人志愿报名的机会得到泉州五中一个定向生指标,录取到泉州五中高中部一案。城东中学在2014年中考中,违反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正风肃纪,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予以全市通报。
      经查,2014年6月25日,泉州市教育局中教科向鲤城、丰泽、洛江三区所有初中校下发《关于确认2014年中考定向生资格的函》(泉教中函〔2014〕24号),城东中学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初三年段长、班主任对2014届初三毕业生中考定向生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当时共筛查出三位同学不符合中考定向报考资格,学校于2014年6月28日将审核、确定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丰泽区教育局教育股,并取消三位同学的2014年中考定向生资格。但由于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重视不够,恰逢学校中层干部调整,时任教务主任赵宏彬调整至教研室主任,思想有所松懈,未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并做好教务处工作移交,造成让学籍在城东中学,而实际不在该校就读、不符合定向生录取资格的林某某通过网上个人志愿报名的机会得到泉州五中一个定向生指标,并录取到泉州五中高中部的事实。
      城东中学在2014年中考中,对中考定向生资格审查不严,造成学生林某某以定向生资格录取泉州五中高中部的事实,已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相关规定及泉州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根据相关规定,丰泽区教育局给予直接责任人赵宏彬警告处分,给予城东中学校长庄松辉、原校长万道虹、分管副校长黄健菁、教务主任林文利诫勉谈话。
      该案的查处,表明了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大规范普通中学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执纪监督问责的力度。各地各校要从上述违规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抓好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规范办学的监督检查,持续纠正"四风"。要敢于动真碰硬,对违反招生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情节恶劣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员,我局将坚决予以查处,严格督促整改,严格责任追究。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7月16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府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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