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5-00070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15〕1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6-03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就我市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期末与暑假工作及2015-2016学年度校历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及相关工作
1. 认真做好期末复习与考试工作。学校要把好期末考试命题关,全面提高教学的有效性,让学生通过正常的学习和复习,努力通过各门学科考试,提高学生学习信心。初中阶段学生期末考试学科单科及格率达到80%以上,全科及格率达到70%左右。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模块评价及学分认定方案,认真规范、及时完成学生修习课程模块的学分认定与记录。
中等职校期末考试要全面反映学生掌握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特别要做好学生专业技能测试、评定,体现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各中等职校要按省、市会考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复习,做好会考准备工作。
中考中招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认真做好中考学科质量分析,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教科(股)要如实统计所属中学初中毕业班的学生三年巩固率、中考全科及格率和中考单科及格率,将填写的《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教学评价情况表》于2015年10月10日前报送我局中教科,市直学校应于2015年9月25日前将统计并填写的《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教学评价情况表》按属地报送相应的区教育局汇总及我局中教科。
2.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要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而有个性发展。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化解学生考前过度的焦虑、紧张情绪,对有心理困扰的学生,应多加关心和积极心理引导,特别要做好毕业班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3. 切实重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省教育厅颁发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并认真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健全公示制度和诚信机制,探索评价全过程电子化管理,科学、公平、公正全面地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有效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激励和诊断功能,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促进学生规划生涯、主动发展。
4. 精心举行毕业典礼。要充分认识毕业典礼是学生在学校生活中的一项重要的人生仪式,对学生的成长、成才、成熟具有重要而不可替代的作用,承载着感恩励志教育功能。要突出"回望感恩·展望梦想"主题,用心设计毕业典礼流程,精心举行2015届高中、初中毕业典礼。
5.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落实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及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完成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和各类学籍变动。每学年新生入学后,各校应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工作,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于9月2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学校要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不得违规寄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为实际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不得接收未办理完整转学手续的学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6. 严格规范教科书教辅材料的征订使用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中学,应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及其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做好中学教科书征订、发放及全过程管理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开学前含随迁子女在内的中学生"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加强对循环教科书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循环使用教科书做到至少三分之二的教科书能继续使用。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应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14〕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选用代购和征订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4〕46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用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管理平台的通知》(闽教办基〔2014〕16号),严格规范中学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严格规范进校教辅材料的选用及代购行为,严格规范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秩序,严格执行"一科一辅"选用政策,严格执行教辅征订信息公开制度,严肃查处进校教辅材料违规发行征订行为,进校教辅征订工作全部通过"福建省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管理平台"运行,征订目录实行省市两级审核制度,教辅征订单实行县市两级审核管理,严格按照时序要求实施教辅征订,"代购申请单"至少保存三年备查。严禁征订泉州市教育局编制的目录外的任何教辅材料,切实减轻中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在我局公布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征订,不得提供代购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印发任何教辅材料的征(预)订单。
7. 认真做好学年工作总结计划。要认真做好学校及各处室的本学年工作总结,全面回顾分析一学年来教育教学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积极谋划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理清今后工作思路,科学制定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努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各学校将本学年工作总结和新学年工作计划于2015年8月25日前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业务科室。
二、切实加强学校内涵建设
1. 着力建设高素质校长和教师队伍。要认真研学《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和校长专业标准,注重思想领导和专业引领,提高校长的领导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要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深化校本研修,提升教研品质,强化教学环节,提升教育质量,加强师德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2.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和育人为本,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与全面发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省颁课程实施计划,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开齐开足开好各类各门课程。要强化课程意识,提高课程的多样性与选择性、适应性与创造性,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特色化、课程管理规范,发挥课程的整体育人功能。要深化教学改革,注重因材施教,提供适合教育,为学生的多样化学习服务,积极探索"分层递进教学"、"先学后教"、"全员课堂"、"高效课堂"、"小班化教学"等课堂教学改革,积极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发掘学生潜能,发展学生个性,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认真落实"十个一"学校内涵建设工作体系。要建立一个学校章程、构建一个学校课程体系、建设一个"四化"校园(净化、绿化、美化、文化)、制定一套校本教学常规、深研一项课改教改项目、研制一套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构建一个师生发展科学评价体系、制定一份规范学籍管理细则、建立一个质量监测反馈指导系统、研制一张彰显素质教育课程表,促进初中均衡优质发展和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要加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各学校要规范学校治理行为,提升学校治理水平,认真依法制定和修订完善《学校章程》,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业务科室。
三、依法规范阳光招生
1. 加强普职招生统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促进普职教育协调发展,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合计后总分270分,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
2. 加强招生监督管理。要严格落实今年我市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依法规范阳光招生,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平等接受初中教育,确保今年初中、高中阶段招生任务的完成。加强对所属普通中学和中等职校招生与收费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严禁择校乱收费。
3. 加强初中"控辍保学"。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每天统计学生到校、上课信息,实行缺勤跟踪,及时将学生辍学情况书面上报主管部门,主动联系学生家长,积极帮助学生返校。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和家庭"控辍保学"联动机制,层层落实控辍责任制,校长是学校"控辍"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控辍"的直接责任人。要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保障教育公平,努力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
四、指导学生过好暑假生活
1. 充分保障学生暑假休息时间。要依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暑假期间,各中学和教师均不得违规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严禁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乱收费。各中学要端正办学思想,严格执行规范办学有关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
2. 探索丰富学生暑假生活。学校可探索利用暑假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探索组织学生在本县域范围内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夏令营活动。各种活动都要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确保师生安全,帮助学生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悦、有意义的丰富暑假生活。
3. 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要牢固树立学校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学校应在学生离校前,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要重点进行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偷盗、防诈骗、防地震、防食物中毒、游泳、用电用气、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别要加强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加强法制教育,加强集体活动安全教育,加强家校联系,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秩序。要做好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五、2015-2016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校历安排
1. 中等职业学校校历安排:
2015年秋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21周)
2015年8月24日:教师到校。
2015年8月24日-28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2015年9月1日(星期二):学校开学(旧生正式上课,新生入学时间可根据实际适当推迟,但不得超过9月7日)。
2016年1月2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寒假开始。
2016年春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19周)
2016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初八):教师到校。
2016年2月15日-22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2016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学校开学, 学生正式上课。
2016年7月8日:暑假开始。
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安排40周(含复习考试、入学训练、社会实践活动等),寒暑假12周。周学时一般为28节,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30小时(1小时折1学时)安排。课堂教学每课时(学时)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校要积极开设课外活动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课外活动内容,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新生入学时间推迟而减少的课时要从机动课时或学校自排课程的课时中安排补上。
2. 普通高中校历安排:
2015年秋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21周)
2015年8月24日:教师到校。
2015年8月24日-28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2015年9月1日(星期二):学生正式上课。
2016年1月2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寒假开始。
2016年春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20周)
2016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初八):教师到校。
2016年2月15日-22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2016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学生正式上课。
2016年7月8日:暑假开始。
普通高中每学年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高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5课时,每课时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 普通初中校历安排:
2015年秋季校历安排:(教学时间共21周)
2015年8月24日:教师到校。
2015年8月24日-28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2015年9月1日(星期二):学生正式上课。
2016年1月2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寒假开始。
2016年春季校历安排:(安排19周,其中: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约占1周)
2016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初八):教师到校。
2016年2月15日-22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
2016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学生正式上课。
2016年6月20日-23日举行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二年地理、生物学业考试(考试期间,初一年级、初二年级被占用的课时可从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课时中安排补上,不得在双休日组织补课)。
2016年6月30日:暑假开始。
初中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包括社会实践等综合实践活动课);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文化节、运动会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下学期毕业复习时间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初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4课时,每课时45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市直中职、技工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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