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5-00052
- 备注/文号:泉教科〔2015〕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4-28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泉教体〔2015〕2号)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泉州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暨"阳光下成长"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 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中小学艺术学科教师、中小学校长、艺术教研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相关人员。
2. "阳光下成长"征文:中学学生,小学四至六年级学生。
二、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要求
㈠研究主题
"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㈡研究重点
1.现状调研。包括中小学艺术课程开设、学生课外艺术活动开展、艺术教师队伍建设、艺术教育保障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
2.改革成果案例。包括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等方面。
3.评价制度研究。包括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的实践与研究。
㈢撰写要求
1.围绕研究主题和重点,关注基础性研究,突出应用性研究,注重发挥行政、教研和教师的各自优势,形成团队研究的合力,探索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2. 现状调研要针对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准确把握、真实反映中小学艺术教育的实际情况,有数据、有分析,为学校艺术教育决策提供有效信息。
3. 改革成果案例要主题鲜明、内容翔实,有确凿的数据和生动的材料,为推进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4. 评价制度研究要以教育科学理论为指导,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提出创造性的意见和建议。
5.每篇论文正文不超过5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5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调研报告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引文注释一律采用篇末注的形式。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要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
6.参加评选的论文范围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12年12月及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12年12月及以后公开发表的论文。已参加过前四届全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论文申报和评选。
三、"阳光下成长"征文要求
征文内容为反映广大中小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文体不限。
四、组织工作
各地要认真组织、发动中小学校长、中小学艺术教师、教研科研人员、管理干部、学生等积极参与,推出一批反映我市中小学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成果和教育成果。
各地要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评选,保证报送文章的质量。
各地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科研水平,推动中小学艺术教育跨上新的台阶。
五、报送数量
见附件1:2015年泉州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暨 "阳光下成长"征文活动报送数量分配表。
六、评选办法
届时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论文、征文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择优参加福建省第五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福建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评选活动。
晋江市为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论文择优单独报送参加福建省第五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七、报送办法和要求
1.论文申报者应填写《全省第五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见附件:2),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2.甲、乙两类论文均需同时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字。为便于论文的密封评选,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均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纸质文本双面打印,一式5份。公开发表的乙类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
3."阳光下成长"征文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年级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每篇打印一式3份。
4.请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小学校将参评的论文和征文纸质文本,以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汇总表(附件3)、"阳光下成长"征文汇总表(附件4)纸质文本,于7月2日之前送交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陈德煌老师收(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栋342室),同时将电子文本发至253700602@qq.com。
附件:1.2015年泉州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暨 "阳光下成长"征文活动报送数量分配表
2.全省第五届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
3.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汇总表
4."阳光下成长"征文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6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体卫艺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印发
附件1:2015年泉州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暨"阳光下成长"征文活动报送数量分配表
| 县(市、区) | 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篇) | “阳光下成长”征文(篇) |
| 鲤城区 | 5 | 6 |
| 丰泽区 | 5 | 6 |
| 洛江区 | 5 | 6 |
| 泉港区 | 5 | 6 |
| 晋江市 | 8 | 10 |
| 南安市 | 8 | 10 |
| 石狮市 | 6 | 6 |
| 安溪县 | 8 | 10 |
| 惠安县 | 5 | 6 |
| 永春县 | 5 | 6 |
| 德化县 | 5 | 6 |
| 台商投资区 | 5 | 6 |
| 市直学校 (每校)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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