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5-00033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15〕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3-31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小学:
为推动我市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泉州市第十四届小学生技能素质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5年5月22至23日在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地址:田安路丰泽新村内举行,5月22日上午8:30前报到,8:35在该校一楼多媒体教室召开领队会议,9:30开始比赛。
二、比赛内容、形式:
(一)写作:命题写作,时间70分钟。
(二)演唱:每位选手自选一首内容健康向上的少儿歌曲(伴奏音乐采用MP3格式,码率大于128Kbps,不得带有伴唱,统一使用U盘),时间不超过4分钟。
(三)短跑:50米。(比赛方法:两人一组;起跑姿势:站立式和蹲踞式任选一种;发令信号:各就位、预备、鸣枪;允许穿钉鞋;第二次抢跑,取消比赛资格;计分方法:男生按照实际跑的成绩为最后成绩;女生按照实际跑的成绩减掉0.4秒为最后成绩,男生和女生根据最后成绩进行综合排名。)
(四)命题画:画纸统一提供,其它工具自备,不限制黑白或色彩画。时间1小时。
(五)计算机:使用"Windows 7、Microsoft Word 2003"进行文字录入、图片插入、表格绘制及排版等(其中文字500字左右,文字分数占该项目分数的60%)。时间30分钟。(注:安装的输入法有:搜狗拼音、QQ拼音、搜狗五笔、QQ五笔)
(六)演讲:以"诚信"为主题,题目自拟,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三、参加对象:
本市小学五、六年级在校生,以县级为单位组队(市直小学以校为单位组队),每个代表队由领队、指导教师和3名参赛选手(不能同一性别)组成。每位选手均应参加上述六个项目比赛。(备注:参加上届比赛的学生不能再次参加本次比赛)。
四、评奖办法:
本次比赛设团体奖、个人总分奖和个人单项奖。
(一)团体奖。以各代表队3人的各项目比赛得分总和,设团体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组织奖若干名。
(二)个人总分奖。按每个参赛者的六项总得分,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4名,优秀奖若干名。
(三)个人单项奖。每个项目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
五、其它事项:
1.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小学均应逐级组织开展活动,在每所学校组织选拔的基础上,再组队参加市级比赛。
2.各代表队报名表及参赛者自我简介材料(150-200字,打印在A4纸上,在版面右上角粘贴4寸生活彩照)须于5月8日前寄送到泉州市教育局初等与学前教育科。
3.本次活动不统一安排食宿。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认真组织参赛,加强安全工作。各代表队的领队应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初教科(股)人员、市直学校校级领导担任,领队在比赛活动期间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4.本次活动由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协办。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7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教育工委,市教科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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