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5-00011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5〕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29
    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2-05 11:57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信息技术和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闽教办综〔2014〕17号)要求,现将《泉州市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把"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作为推进本地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6日

    泉州市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福建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精神,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为核心,以应用驱动为原则,以教育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为基础,以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为保障,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目的,通过组织实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转变教师教学方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我市基础教育信息化进程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创新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模式,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在组织全市普通中小学教师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晒课"的基础上,市级评选后择优推荐参加省教育厅评选。
      三、活动范围
      活动面向全市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应参加。各县(市、区)应做到学科全覆盖,且参加"晒课"活动的教师比例不得少于20%,参与"优课"评选的作品应不低于《关于举行"福建教育云"杯泉州市中小学教师优课、微课比赛的通知》(泉教科〔2015〕1号)文件确定的数量要求。
      四、活动方式
      活动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评选"优课"两个阶段。
      (一)网上"晒课"
      "晒课"活动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呈现,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1slk.fjber.com),点击链接报名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连通,不需再次注册。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包括一堂完整的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要求见闽教办综〔2014〕17号附件"晒课"不作要求,"优课"必选)、评测练习(非学术性课程不要求)和专家点评("晒课"不作要求,"优课"必选)等。内容须符合课标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突出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以及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学重难点问题。
      各县(市、区)要成立"晒课"学科指导组,并做好"晒课"培训工作。学科指导组在教师"晒课"前开展线下研课活动,对每节课进行指导。
      有条件的学校除了参与网上"晒课",应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参与国家级"优课"评选。
      (二)评选"优课"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以县(区、市)为基本单位,以逐级依次进行的方式,对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优课"资源开展推荐评选。
      各级评选工作通过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按时完成"优课"评选。市级评选完成后,将推荐的"优课"报送省厅参加省级评选。
      为鼓励广泛参与,原则上各地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均应推荐1节"优课"参与推荐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节"优课"。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明确职责分工,督促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业务科室及电教、教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协调小组,加强统筹推进全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开展。
      (二)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三)制度保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活动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活动有效实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业务科室及电教、教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统筹制定活动方案,落实经费,开展宣传,促进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电教部门要加强活动的条件保障工作,为学校、教师创建"优课"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教研部门要加强教学指导,促进教师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研组织形式,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
      建立由教研人员、电教人员和一线骨干教师组成的专家组,通过专题培训、互动研讨等方式,指导学校教研团队和教师把握课标、分析教材,组织教师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晒课"、评课活动,并逐级开展"优课"的评选与推荐。
      (四)绩效保障。参加活动的教师,所"晒课"课件和名单均要在教师所在学校备案,获得"优课"的教师要在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县(市、区)及学校应对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课"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并在评优评先上给予优先考虑。
      六、应用推广
      活动评选出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为教师备课、上课、课后评价等教育教学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力量,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组织教师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鼓励教师结合实际开展融合信息技术的学科教学研究,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优质教学资源体系,构建"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七、时间安排
      2015年1月,组织参加省视频培训,部署工作,开展活动。2015年2-3月,各县(市、区)组织相关培训活动。2015年4月15日完成"晒课"活动,4月底县(市、区)完成"优课"评选,5月市级完成"优课"评选,遴选一批参加省级评选。具体要求和技术支持可登陆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1s1k.fjber.com)查阅。
      各地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优质示范课视频资源建设,扎实开展本项活动,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我局将定期通报各地活动开展情况。
      各地请据此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并于2月3日前填报活动联系表(见下表),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报送泉州市教科所。

    泉州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县(市、区)  
    负责部门  
    负责人 姓名 性别 所在单位/科室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联系人 姓名 性别 所在单位/科室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八、联系方式
      泉州市教育局中教科  洪玮玮 传真:0595-22782219
      联系电话:0595-22782219
      邮  箱:qzeduzjk@126.com
      泉州市教育局初幼教科 曾志安 传真:0595-28229298
      联系电话:0595-28229298
      邮  箱:cjk298@163.com
      泉州市教育局仪器站  黄金顺 传真:0595-22784115
      联系电话:0595-22784115
      邮  箱:fjqzyqz@163.com
      泉州市教科所     谢新强 传真:0595-22787580
      联系电话:0595-22778581
      邮  箱:xiexq@126.com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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