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5-00009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1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27
    关于认定晋江市子江中学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通知
    时间:2015-02-03 11:49

    各县(市、区)教育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的通知》(闽教综〔2009〕54号),在晋江市子江中学申报,晋江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我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县教育局中教股长对晋江市子江中学申报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进行验收。经评估验收,现认定晋江市子江中学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希望晋江市子江中学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办学,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严格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0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晋江市人民政府,晋江市子江中学。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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