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5-00008
- 备注/文号:泉教中〔201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27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中学:
根据《关于推进泉州市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泉教中〔2013〕32号)的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泉州市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行动指导组成员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报送的办学特色规划进行逐校审核评估,并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的意见,经研究,确定泉州市培元中学等15所学校为泉州市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实验学校(见附件1)。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大对实验学校的支持力度,在政策、经费、设备、师资等方面予以必要的倾斜;要确定工作方向,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目标,确保实验学校的工作有序推进。
泉州市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实验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将立德树人作为高中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以现代教育理论和办学理念作为指导,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要立足学校现有生源特点,明确实验范围,并努力扩大教育对象覆盖面,逐步实现学生普遍参与并受益的目标;要每学期对特色办学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写《泉州市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实验学校登记表》(见附件2),经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报送我局中教科。
附件:1.泉州市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实验学校名单
2.泉州市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实验学校登记表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1月19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政府办公室,市教科所,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印发
附件1:泉州市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实验学校名单
1.泉州市培元中学 2.泉州市第七中学
3.泉州市第九中学 4.泉州市南少林国际学校
5.泉港区第二中学 6.晋江市第一中学
7.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 8.南安市侨光中学
9.南安市第二中学 10.石狮市第一中学
11.惠安县第二中学 12.安溪县第八中学
13.永春县华侨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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