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3-2014-00160
- 备注/文号:泉教初〔2014〕2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11-06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小学生生活技能和劳动技能的培养,促进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在泉州市教育基金会、石狮市教育局、石狮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的的大力支持下,决定举办泉州市第四届小学生生活与劳动技能比赛。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及形式:
(一)简单茶艺:独立会用一般的沏茶技艺接待客人。
(二)辨识食品、蔬菜:独立会辨认常见蔬菜、食品、调料品等。
(三)简单烹饪:小组合作会简单小炒小煮,基本做到色、香、味、形俱佳。
(四)组合拼装:小组合作会用螺丝刀、钳子、板手等工具组装生活学习用具等简单技艺。
二、参赛对象及名额分配:
以县级为单位组队(市直小学以校为单位组队),每个队由1名领队和1名指导教师、3名五、六年级的学生(不能同一性别)组成。(备注:参加上届比赛的学生不能再次参加本次比赛)。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2014年12月19日至20日。19日下午2:40到石狮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报到,2:45召开领队会并抽签比赛顺序,3:30交叉进行辨识食品、蔬菜和简单茶艺比赛。20日上午8:10进行组合拼装和简单烹饪比赛,下午2:00颁奖。
四、评奖办法:
本次比赛设团体奖和个人总分奖。
(一)团体奖。以各代表队3人的比赛得分总和,设团体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组织奖若干名。
(二)个人总分奖。按每个参赛者的总得分,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4名,优秀奖若干名。
五、其它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认真组织参赛,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各代表队的领队应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初幼教科(股)人员、市直学校校级领导担任,领队在比赛活动期间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二)本次活动由石狮市教育局和石狮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协办。联系人:泉州市教育局初幼教科林丽芳,石狮市教育局黄种锐,石狮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 许天坑。
(三)本次活动选手、领队和指导教师用餐由石狮市实验中学附属小学统一安排,旅差费回原单位报销。
泉州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1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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